<!--go-->李二聞言重重的點頭表示理解,然后說道:“和我一起做工的李慶你認識吧?”
“認識啊,不過沒有說過話。”
“他可比你厲害多了,在碼頭扛包被人撞倒,一大袋子精米灑了一地。撞他的人要他賠衣服錢,說把他三塊錢買的新衣服弄臟了;雇主也要李慶賠米錢。”
“他哪賠的起,正好他兒子在武裝部當兵,他就直接跑到碼頭的大兵面前把這件事情一說。”
“最后咋了?”
見王五被自己的話挑起興趣,他慢悠悠的開口說道:“最后那個要李慶賠錢的人賠了米錢,雇主不僅給了工錢還把灑地上的米給了李慶,那可差不多小半袋精米呢,挑一挑石子就能吃了。”
“李慶那個在武裝部的兒子論關系還得管我叫叔呢。”
王五不屑的反駁:“叫你叔又能咋樣,又不是叫你爺。”(爺:此處為父親的意思。)
“哼,我是年紀大了,不然我也去當兵。只要被選上就有一畝田,當兵三年還有兩畝,家里還能少納一半的農稅。”
“你不要命了,打戰可是要死人的。斷手斷腳還好說,好歹留下一條命,官府還給發口糧;要是死了,家里孤兒寡母的咋辦?”
李二聽出了他的擔心,砸吧一口旱煙灑脫的說道:“死就死,我有兩個小子傳香火,死了還能分到六畝田地,足夠婆娘把他們帶大了。再說我要是當了兵,誰那么不長眼敢欺負她們啊。”
他說的之所以是六畝,是因為復興軍撫恤是按省份不同來給的,六畝是本省給,十二畝是在東北地廣人稀的地方給。
“說得我也想去當兵了。”王五感嘆的嘀咕道。
“就憑你?你都三十六了,還想去當兵。人家指定看不上你,都要二三十的青壯漢子,身子弱一點都不要呢。”
“害!!我不是說說嘛。”王五興許是覺得自己丟了面子,于是說道:“我家大小子今天十四歲,今年正好省下點錢,明天我就送他到軍隊學堂上學去。”
“軍隊學堂?那都是培養軍官的啊,就是聽說要求很高,你家小子又不識字,能不能進去還是一回事。”
王五聽到李二這樣說,立馬得意的說道:“誰說的不識字,之前不是有軍隊里識字的兵在縣里教娃娃們識字嗎?”
“我家小子聰明,教的字都認得的,那個教他識字的大兵說可以試著看看能不能進軍隊學堂。”
王五說的教識字的大兵其實是被分派到武裝部的傷殘士兵,這些士兵大多是臺島、峴港就參加復興軍,接受過復興軍的識字教育的,常用的字能認得大半。
一般武裝部識字的傷殘士兵都會每周抽出三四天在縣城找個寬敞地方,免費教未成年的孩子識字。
渡口全是看熱鬧和相互交談的,縣長和副縣長一行站在不遠的高山上看著下面的民眾。
不一會兒,兩個農夫打扮的年輕人跑上來說道:“報告縣長,鄉親們對于到東北做移民沒有抵觸情緒,不少相親還打算讓我們再要一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