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人規定,只要皇帝活著,甭管是現任皇帝還是太上皇帝,只要活著,那當代皇帝的名字就是必須要避諱的。
但是他給這個規則加了一個期限,就是活著的時候。
當代皇帝死了以后,皇帝名就開放使用,不用避諱,算是大行皇帝留給后人的最后恩典,避免一些前人留下的重要古籍和文字為了避皇帝諱而失去了原有的含義。
另外,如果皇帝名為雙字名,那么只要皇帝雙字名沒有連起來使用,就不算忌諱,兩個字可以拆開來使用,只要不連起來,就沒問題。
大體范圍上也就那么多,太多的郭某人也沒有更改,不去動搖這一體系的根本。
當然,還有一條被郭鵬著重拎出來改變了。
郭某人不允許某些作威作福的上官對自己的部下和管理區域的黎民百姓強行要求他們避諱。
有這樣的情況出現的,有些官員喜歡在自己的轄區內作威作福,堂而皇之的要求下官和所轄區域內的民眾要避自己的諱。
也有一些是上官本身沒那個意思,但是某些善于鉆營的下官主動提出避諱,以此討好上官,試圖獲取政治利益。
更有甚者為了獲取更多的政治利益,表明自己的態度,還強行威逼別人也和自己一樣主動為上官避諱,不這樣做的還要被排擠,被陷害,被穿小鞋。
本來大家彼此安好,這樣一鬧,頓時鬧出了親疏之別。
官員群體如此,民間也不放過,那些小官為了自己的利益,威逼轄區內民眾和他一起為上官避諱,極盡茍且鉆營之能。
對于這種現狀,郭某人非常痛恨,于是在新規定里,郭某人再度提出標準。
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天底下只有一個皇帝,只有一個君,你們都是我的臣子,為我避諱即可,還要下官給上官避諱,干什么?
想做皇帝?
這是僭越!是不忠!
一直以來都在治理與打擊二重君主的郭某人借著這個機會把這條規定給定下來了。
從此以后任何下官不用為上官避諱。
若是出現上官威逼的情況,就是僭越,罪同造反!
若是出現下官主動為上官避諱的,便是小人,是無恥!
現在有這樣的情況的,馬上改掉。
父母賜予你的名字,就是讓你用來討好上官的嗎?
不孝!
加上前者,就是不忠不孝!
不忠不孝之徒,有何顏面立于天地之間?有何顏面做我大魏帝國的官員?
我魏以孝治國,不忠不孝之徒沒有資格做我魏的官員!通通罷黜!
郭某人發揮自己的傳統技能——當初把袁紹和袁術坑到吐血的傳統技能,搬弄是非顛倒黑白偷換概念,一頂大帽子扣上去,不忠不孝之名誰也擔當不起。
當時還在爭論的那些名宿大儒也不敢說話了,認同了郭某人提出的這一條件。
于是魏帝國的避諱制度就這樣定了下來。
伴隨這一規定執行的,還有相關法律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