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人們對殖民地與本土之間的認知是,本土實力強,殖民地實力弱,特別是海軍對比,事實上,這個認知并沒有錯,但在某些方面,荷蘭東印度公司是一個特例。
就拿海軍來說,荷蘭本土的主力艦,擁有五十門火炮,排水量超過千噸的就算是大家伙了,一直到1652年的英荷戰爭,荷蘭艦隊中還是以三十多門火炮的戰艦為主,但是在東印度公司,動輒就有七十門火炮的船出現,在歷次荷蘭人參加的海戰中,東印度公司的武裝商船都是其中的武力擔當,甚至有時候作為旗艦存在。
在七省級80炮戰列艦服役前,荷蘭海軍最大的船就是東印度武裝商船,比如1665年的第二次英荷戰爭中的羅斯托夫特海戰,荷蘭艦隊一百多艘船中大部分都是雇傭東印度公司的武裝船,其中最大的三艘船就是擁有七十門火炮的東印度大帆船,其中一艘僅僅比尼德蘭聯省共和國建造的最大戰艦小了一丁點。
原因其實很簡單,荷蘭作為一個低地國家,是許多大河的入海口,沒有什么天然的優良海港,其海岸線灘多水淺,限制了荷蘭艦船的吃水深度,這也是荷蘭人船只都是平底船的原因,荷蘭海軍一直有一個五米吃水限定,即艦船吃水不能超過五米,這就導致了荷蘭艦船普遍比同時期的歐洲其他國家要小。
在十七世紀七省級戰艦造出來之前,荷蘭海軍最強的就是東印度公司的商船,而在整個十七世紀,荷蘭人也只造過兩艘吃水超過五米的船只。
而荷蘭東印度公司完全沒有這個限定,其歸國大帆船排水量都超過了一千五百噸,兩千噸的也不在少數,這類歸國大帆船又叫做東印度帆船,是為兩年一次的返航歐洲建造的,上面裝載的是東方的貨物,香料、生絲、瓷器和糖居多,有些類似于西班牙人的馬尼拉大帆船,都是跑洲際貿易的。
但是區別卻是很大,縱觀馬尼拉大帆船的航線,從菲律賓到美洲,頂多會受到海盜的威脅,所以大帆船只有四十門炮的武裝,都是小炮,而東印度大帆船就不同了,其歸國之路海盜只是小事,來自歐洲本土的強國海軍才是其最大敵人,事實正是如此,每次荷蘭人進入戰爭狀態,東印度公司船隊都是首要搶劫目標。
正因威脅大,所以東印度大帆船從一開始就被設計成擁有一層火炮甲板的武裝商船,其載炮數量在七十門左右,即便是在歐洲本土也是頂尖戰艦,當然,這類大帆船并非真正的戰艦,很多是一次性產物,但是當它們出現在戰列線上,就是可怕的對手。
而海軍部提交的計劃書中,要求社團建造的主力艦,必須對東印度大帆船擁有優勢,這個優勢不僅體現在火炮數量,還有航行性能、防御性能等多方面,但又不能使青龍號那類超級戰列艦。
之所以要重新設計這樣一種戰列艦,就是因為瑞獸級的七十四炮戰列艦把海軍給害苦了,毫無疑問,青龍號的強大武力和技術都具有革命性的,但是其造價也是海軍接受不了的,別說現在的海軍,就算是以前被全力支持的海軍也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