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時朝挑了挑眉,看著她光著的兩只腳,腳丫不大,雪白雪白的,實在不適合踩在地上。他彎腰將她壞了的高跟鞋撿了回來,將另外一只沒斷的跟敲掉,高跟鞋瞬間變成了平底鞋。
他將自己親手“制作”的平跟鞋放在她腳前,仰著俊臉,“只要你猜出來,我接下來要干什么就賠。”
辛寵得意起來,“那你等著掏錢吧,我這鞋可不便宜。”
第二日,警局的審訊室里,王大姐,劉大姐,還有周濱,三人并排坐著,辛格和大良在桌子對面,有記錄員在另外的小桌上,做著記錄。
辛格:“現在我們有理由懷疑凌河才是真兇,但是證據不足,請大家提供線索。”
王大姐:“兇手不是楊院長嗎?大家都傳開了。”
劉大姐:“你們是怎么懷疑上凌河的?”
周濱:“凌河那膽子敢殺人?別開玩笑了。”
辛格又問:“凌河喜歡養昆蟲,這你們應該都知道吧?”
這么一問,三個人互相看了看對方,都露出不自然的表情來。”
王大姐:“知道是知道……”
劉大姐:“誰知道他能干出這種事?”
周濱:“我還是不信,他也就喜歡稀奇古怪的東西而已,你們懷疑他,得拿出證據來。”
辛格:“因為始終找不到楊普世跟紅火蟻有什么關系,我們又重新檢驗了一遍,指證楊普世的那把手術刀,在刀尖中發現少量的漆,經過對比,是凌河常開的垃圾車上的漆。”
三個人都沉默了,大良敲了敲桌子,“漆只是間接證據,定不了罪,誰要是想到什么就說出來,到時候能申請個好市民獎什么的,還有獎金。”
王大姐和周濱都沒吭聲,劉大姐一聽有獎金就來了精神,趕緊說:“我真有獎金?多少?”
王大姐扯了劉大姐一下,生氣質問:“劉芬,你過份了。”
劉大姐推開她,扯著嗓子嚷:“怎么了?凌河確實養過那種咬人的螞蟻,我還沒咬過呢。”她說著,傾身向前,繪聲繪色描述:“我跟你說警察同志,凌河確實是個好孩子,他可能是被院長利用了,就是剛報道出死人那會子,我看到過他把自己養得咬人的紅螞蟻都毒死埋了,就埋在他家后山那片亂墳崗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