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商業稅稅率是多少呢三十分取一。這個稅率比之現代社會都要低得多,當然其中不乏有色目人的私心在其中。但將稅收制度標準化、規范化,使地方官員無法盤剝壓榨商人,自然有利于商業的發展。
另一方面,當時還規定,商人必須按月納稅,然后才可以進入城鄉市場進行貿易。如果沒有納稅憑證,或不出示憑證則為匿稅。如匿稅“物資一半沒官”。為了打擊偷漏稅行為,又規定“于沒官物內一半付告人充賞”。如此蒙古人的商稅收入自然是非常可觀的,大家都受益也其樂融融。
但蒙古人的理財觀念并沒有因為色目人的參與而長進多少,在他們從金人手中奪取了華北大片土地后,統治集團里還有人認為,漢人對于國家沒有什么用處,主張把農民趕走,把土地改為牧場。
如果這樣蠻干,勢必嚴重破壞中原的社會經濟,也勢必迫使農民起來反抗。幸好耶律楚材及時打消了這個愚蠢的主意,他向窩闊臺建議,漢人不是沒有用處,只要征收地稅、商稅以及鹽、鐵、酒等稅,每年可以收入白銀五十萬兩、帛八萬匹、糧食四十多萬石,足夠供給軍費。
不過即便如此蒙古統治者依然是只重視從中原農耕地區搜刮勞力和錢財,對漢地本身的治理反而有所輕視,從而出現所謂“漢地不治”的局面。但畢竟有了制度,照章征稅即可。而這時色目商人再次參與對漢地管理之中,而“撲買”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一點。
什么是“撲買”呢其實就是朝廷不設征管人員、由商人通過招標投標的方式對一個地區或稅種進行承包,預先向國家支付一定的錢財,來取得征稅的權力。少收賠補,多收留成。西域商人劉忽篤馬等人第一次向窩闊臺提出包稅的請求,想用一百四十萬兩白銀包買全國課稅。
于是在色目商人奧都剌合蠻,再次向窩闊臺提出了包買天下稅收的請求,并開出了讓大汗無法拒絕的價碼相當于當時全年稅收的兩倍的二百二十萬兩白銀。結果,就連才智出眾的耶律楚材也沒法阻止奧都剌合蠻獲得“撲買”的權力。
奧都剌合蠻被任命為諸路課稅使,統管國家十路課稅所。果然不出耶律楚材所料,取得了全國課稅權之后,奧都剌合蠻為了迅速收回“前期投資”,并賺取更多的利潤,也將征稅大權明碼標價、層層轉包
“靜修先生可知蒙元農稅多少”趙昺問道。
“自忽必烈汗時起,中原的賦稅包括稅糧和科差。稅糧分丁稅和地稅丁稅,全科戶每丁粟二石,驅丁一石,減半科戶每丁一石;地稅,每畝粟三升。科差分絲料和包銀,是按戶征收的。元代的江南賦稅則與前宋相同,即繼續征收秋稅和夏稅。夏稅征木綿、布、絹、絲綿等物,秋稅主要是征糧。”劉因答道,顯然他對蒙元政策還是了解的。
“嗯,大體上北方科差重,南方稅糧重”趙昺點點頭道,“靜修先生先時說的也不錯,色目商人獲得包稅權力,他向民間征收的稅賦必定會超過此數。在蒙元權貴看來,包稅人能夠便捷地幫助其攫取社會財富,簡直是與天上掉下的餡餅無異。但取之必予之的道理,先生也必定清楚”
“當然,朝廷令其掌管稅賦,當然要予以其特權,即便提高稅額,強行征取,導致地方官府不敢干涉,而百姓控訴無門,使得民間積怨甚重,社會動蕩不止”劉因言道。
“先生所言大體不錯。但不是地方官府不敢干涉,而是與其沆瀣一氣,甚至蛇鼠一窩,各自取利。”趙昺言道,“以朕所知,當年安西王府的官員趙炳向阿合馬表示,陜西歲入一萬九千錠,但盡心籌辦,可以達到四萬錠,于是阿合馬命趙炳負責總辦。兩年后,當地歲入果然增長到五萬四千錠,另一個饒州總管姚文龍聲言江南財賦每年可辦鈔五十萬錠,阿合馬即任他為江西道宣慰使。”
“顯而易見,地方官員為升官而不惜肆意拔高稅額,而色目商人則可從中簒取巨額財富,且可借助官府征收稅賦,這必然導致官場腐敗,為了謀求政績不擇手段,使當地繳納的稅課成倍增長的同時,無疑也培育了一批勢同狼虎的惡吏。”
“陛下所言有理,官員與色目商人勾結取利,必然會包庇其所為,甚至加以縱容,使官府檢校之能形同虛設,導致朝廷難以知曉地方實情,百姓上訴無門苦不堪言。”劉因點頭道。
“這只是其一,而更嚴重的是導致鄉紳和地主權勢惡性膨脹,也隨之喪失教化和維護本鄉百姓之能,反而助紂為虐,與色目商人一起壓榨、欺壓百姓。”趙昺言道。
“這怎生可能,吾在真定少有聞之啊”確切的說劉因也算是鄉紳名流,也承擔著教化百姓,為其發聲,維護其利益的責任,只是他混的比較慘而已,驟然聞之難以相信</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