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在秦國推行普遍授田制,每戶平民都有一頃基礎授田,秦軍功賜田是在普通授田基礎上逐級遞增。每賞爵一級就增加一頃田產和九畝宅,申請一名無爵的庶民給自己當庶子,可以擔任與爵位相對應的官職。
可見秦軍功益田制消耗的土地,遠比其它朝代小得多。而除了秦軍功爵益田數量有限的原因外,另一個因素是秦的侯爵不世襲,最多是降爵繼承制。田產會隨著爵位降低而減少。如果子孫無軍功,五輩之后只比平民略多一點。
當然一個新制度的產生都有其特定的背景,趙昺初時仿效秦時的軍功制只是應急之策,沒有想的那么深,因此并不完善,存在著諸多的隱患。而后來他隨著治政的經驗的增加,眼界和見識已大不同,回過頭來再看商鞅變法其實并不簡單,而軍功制度的設計有著深深的政治意圖。
其實商鞅的軍功制度設計思想更傾向于節約土地,優先保障低爵軍民的權益,限制貴族階層過分膨脹。所以其推行軍功爵的初衷,本質不是讓秦軍變成虎狼,而是挑戰世襲貴族的特權。所以軍功制度下使得秦軍成為諸國之冠更像是副產品,而這也是為什么他最后會被車裂的重要原因。
此后漢朝繼承了秦制,卻并沒有考慮到商鞅變法的時代背景和政治原因,而是機械的照搬,導致操作上已變為優先滿足軍功大貴族,對比一下漢初的授田標準,與秦大良造對等的漢大上造有八十六頃田,而秦國最高爵位的大良造最多也只能在基礎授田上再增加十七頃田。
不過,秦制從第九級五大夫開始會得到三百家稅邑,立功之后會再增加三百家稅邑。爵位越高獲得的稅邑越多,但得到的授田還是不多。即使到了秦朝,二十級軍功爵制中的徹侯、關內侯雖能得到數量巨大的稅邑,但直接掌握的田產沒有我們想象中那么多。
這就可以看出漢制背離了秦代軍功制的初衷,從而也導致軍功爵走向了它原本的反面,直至消亡。如此可見好的制度在不同的時代背景,也存在如南橘北枳般水土不服的問題,并不能機械的照搬,而是應做出調整和改良。
因此當趙昺借著全軍換裝火器,重新組建新軍的契機進行軍事制度改革。而他當時面臨的問題是重文抑武的遺風仍舊頑固,導致武人政治地位低下,而在當前的主要任務卻是要復國,需要武人效命;另外他清楚在農耕經濟為主的時代,土地問題依舊是主要的社會矛盾;再有要避免出現矯枉過正,不能出現武人當道的畸形政權。
首先趙昺對宋紹興年間武職官階進行一番清理,將六十階改為二十二階,品級與文官相對應。同時厘清了名目繁多的等級,如橫班、諸司使、使臣三等;橫班正使、諸司正使、橫班副使、諸司副使、大使臣、小使臣、無品尉勇等名目,重新確定了官名和等級。
按照品級將軍官高、中、低階,分成三等、九品、十八階,剔除了一些官名,又把過去只作為榮譽銜和寄祿官的稱呼引入,相當于現代的軍銜。一至三品為高級軍官,分稱柱國將軍、輔國將軍和鎮國將軍,以上、下來區別正貳;四至六品為中級軍官,分稱郎將、正將和副將,前綴加軍兵種名稱,以左、右區別正貳;七至九品為基層軍官,分稱都尉、校尉和副尉,以左、右區分正貳。兵卒則分為四等四階,名稱也很現代,分稱上士、中士和下士列兵。
這其實就相當于現代的軍銜,作為論功晉階的基礎,并可以銜階作為發放薪俸和享受待遇的依據,改變了過去一律以實職作為發放薪俸的規矩。如此就解決了立了功卻無法晉職,也難以享受相匹配待遇的缺陷,使有軍功者得以安心。
當然軍銜的高低只作為享受待遇的依據,與實職是相互不干擾,并不能獲得權力。但可以作為優先晉職的條件,在戰時可以自動以軍銜高者臨時代理傷亡主官。且因為和品級相對應,在轉資文官時得到對等的官階。
而在論功上,趙昺引入了秦軍功制的盈論,使中、高級的軍官進階變得不那么容易,從而避免朝中將軍滿地走的場面。而即便如此,他忽然發現李三娘若是真的領一營兵參戰,還真有可能晉升到與皇后對應的超一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