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漢法派來說,漢族儒臣雖在建立各項制度方面可以說是做出了較大的貢獻,但是在國家政權建立之后,對于國家財政困難的現狀,他們的認識并不適應當時社會發展的需要,他們對于理財的觀點與忽必烈正好相左,這才是導致了忽必烈對他們的疏遠的主要原因。
阿合馬在政治斗爭中被殺死后,忽必烈別無選擇的實行了二期儒治,但是儒臣們對于理財的觀點并沒有絲毫的改變,以至于阿合馬死后,朝廷之臣諱言財利事,皆無以忽必烈裕國足民之意。使得在阿合馬時以賄進的盧世榮得以為所用。其一上臺,馬上就以阿合馬專政時所用大小官員,二期儒治旋即而亡。
趙昺清楚這種沖突的主要原因十分復雜,尤其是經歷了這個時代的洗禮后更是深有體會。蒙元兩派的爭執之所以難以調和,首先在文化方面,此時期回漢民族所崇尚的兩種完全異質文化,漢族儒家文化和回回人的信仰之間存在隔閡,在其共處中,必然出現種種誤解和沖突。
文化的差異使得漢回兩者之間在統制政策上有著根本性的區別。回法主張個人擁有財富,創造財富,諸回回官員將其運用于國家之上,導致了他們對“包稅制”、國家壟斷等可以“開利源”政策的偏好;而這恰好和儒家主張的民本和“藏富于民”的思想相背離,因此兩者在對中原漢地如何進行統治時發生了尖銳的沖突。
再者,在官員自身道德修養上,崇尚程朱理學的漢人儒士主張“修身治國平天下”而以修身為本,但是大部分回回理財官員往往是“亦官亦商”,以官為商,因此食利是他們最大的追求,故回回官員多貪贓枉法、恃寵邀權、黨群為奸,這也是造成漢人漢法派官員和回回法官員之間水火不容局面的一個原因。
此外有元一代的回漢沖突也是由于蒙古貴族的統治政策所決定的。蒙古人人數不及漢人的二十分之一,要完成對漢族地區的統治、保持自己的民族特點,蒙古人不僅需要漢族士大夫參與政權中,也需要用回回人來平衡漢人政治勢力,實施以回回人治漢地,而以漢人治回回地的統治理念卻貫穿了整個蒙元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