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對此為何有此感悟呢”應節嚴說道。
“自然是歷史教訓”趙昺又給自己斟上茶,放下茶壺道,“漢武帝當政時以為天下郡守多為奸吏,為了加強監督,才有元封五年設立十三部刺史。而所謂十三部刺史,即除京畿諸郡外,把全國劃分為十三州部,每州為一監察區,設一刺史負責所在州部郡國。就此在地方上設立一個相對穩定的與郡縣區劃不完全一致的監察機構,專司監察地方。刺史之名便是由文帝時丞相府派遣丞相史出刺諸郡縣,并督監察御史而來。”
“嗯,陛下所言不錯,刺史之名正是由此而來。”劉黻點點頭道。心中更覺小皇帝不讀書之名的帽子可以摘了,只此一番話便能表明陛下還是用心讀書的,否則對歷史上的典故豈能不假思索,張嘴就來。
而這十三州正如其所言,漢時至至武帝攘卻胡、越,開地斥境,南置交阯,北置朔方之州,兼徐、梁、幽、并,夏、周之制,改雍曰涼,改梁曰益,正是十三部,區劃與中國古代九州的區劃相近,這樣便由十三州刺史分區監察全國一百零三個郡國。
“刺史問事有六,非條不問。”趙昺接著說道,“一條,強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強陵弱,以眾暴寡。二條,二千石不奉詔書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詔守利,侵漁百姓,聚斂為奸。三條,二千石不恤疑獄,風厲殺人,怒則任刑,喜則淫賞,煩擾苛暴,剝戮黎元,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祅祥訛言。四條,二千石選署不平,茍阿所愛,蔽賢寵頑。五條,二千石子弟恃怙榮勢,請托所監。六條,二千石違公下比,阿附豪強,通行貨賂,割損政令也。”
“陛下可知這六條之意指”應節嚴對小皇帝的回答也十分滿意,但為師者的毛病又犯了,端起茶水喝了口問道。
“刺史所遵條例的中心是治官,而非治民。但這六條來看,比文帝之時又有擴大,而也正是由于其肆意增加刺史之權,以致后期刺史開始參與行政,為漢末的動亂埋下隱患”趙昺言道。
隨著年齡增加和執政的經歷,趙昺意識到前世的那些經驗和知識已不夠用了,他不得不潛下心來研究那些自己從前最厭惡的經史。這兩年他床頭的游記和地志已經換成了歷代史書,以從中吸取經驗,而他有了這么多年名師教導的底子,加上超乎常人的領悟能力,潛下心來還是有所得的。
如此應節嚴的問題是難不住他的,這六條中,除第一條是針對地方豪強并限制貧富兩極分化的,其余五條都是針對郡守二千石,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允許地方官員行政過程中背公營私,不允許對民眾濫用刑罰,制造冤案,不允許買賣官職,貪污納賄,其中有一條還包括郡守二千石的子弟,換一句話說干部子弟如借父母之勢為非作歹,也在監察范圍之內,比之文帝時權力已經有所擴大了。
“陛下對漢設刺史一職監察地方官員似另有所想,且以為無益于國家治理。”應節嚴話似平淡,可誰都聽得出來,他又提出了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