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趙昺回答的很干脆,并不否認自己的看法道,“文帝與武帝設刺史一職監察地方本是臨時之策,當時國家內部社會動蕩不定,地方豪強欺壓百姓,郡守暴虐,權貴們更是橫行不法;外有匈奴壓境,加上自然災害頻發,社會上群體事件連續不斷,面對這樣的情況,那就不得不派遣刺史來巡行下屬的郡縣。”
“初時刺史并無固定的治所,也無自己的屬官。但隨著發展,刺史不僅有了固定的治所,而且也有了自己的屬官,且也干涉起郡守在地方上的行政事務。成帝時任御史中丞薛宣在奏疏中講到當時社會不穩定的原因時言殆吏多苛政,政教煩碎,大率咎在部刺史,或不循守條職,舉錯各以其意,多與郡縣事,至開私門,聽讒佞,以求吏民過失,譴呵及細微,責義不量力。郡縣相迫促,亦內相刻,流至眾庶。可見其害。”
“而刺史直接插手干預郡守的事務,直接干預所屬諸郡的行政事務,那么它的行為方式已遠遠超出監察官的范圍了,它自然而然地成為郡縣一級以上的一級行政機構。一旦局面形成,刺史作為監察機構的功能便逐漸消失了,業已成為郡縣以上的行政管理機構,刺史與郡守之間就成為利益共同體了,且州部刺史控制的區域比郡縣大得多,一旦朝廷由于內部的分裂和矛盾的出現,對地方控制力下降時,州部與朝廷勢必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因此朕以為此乃亡國之道也”
“陛下所言正是。東漢后期,漢靈帝中平五年改刺史為州牧,劉焉等以朝廷重臣出任州牧,當時劉焉是太常卿,以監軍使者領益州牧,太仆黃琬為豫州牧,宗正劉虞為幽州牧。董卓之亂以后,朝廷分裂,各地的州牧便成為各地的諸侯王了,州牧的官職亦可父子世襲。正如劉昭注后漢書中所言焉牧益土,造帝服于岷、峨;袁紹取冀,下制書于燕、朔;劉表荊南,郊天祀地;魏祖據兗,遂構皇業。漢之殄滅,禍源乎此。”劉黻點頭稱是,引經據典道。
“嗯,彼時郡的地盤小,郡與郡之間,互相有一定的牽制,故要稱雄一方比較困難,而州的地盤大了,州牧的地位高了,州牧在地方上軍權、政權、財權、民事裁判權全部掌握在手的時候,朝廷的政令自然被置之腦后。留下來的問題是群雄割據、逐鹿中原,看鹿死誰手”趙昺頷首道,卻又若有所思。
他突然想到漢末由于州牧的權力增大導致尾大不掉而最終造成地方割據的局面,后來明清兩代巡撫和總督的職能和地位的演化,實際上也是監察系統逐漸演化成新的行政系統,最終尾大不掉,一旦風吹草動,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便會發生變化,義和團運動、庚子事變的東南互保,慈禧只能承認既成事實,它為辛亥革命武昌起義后各地的獨立準備了條件。
辛亥革命以后,聯省自治的思想抬頭,最終還是靠內戰來結束各地軍閥割據的局面,實現國家的統一,才能回歸統一和穩定的局面。于是歷史又一次重演,再一次縮小地方的行政機構,重建中央對地方的監察系統,從而加強中央集權的政治模式,這幾乎是中國兩千年歷史難以跳出的、反復不斷循環的圈子。
“以史為鑒可知興廢。”應節嚴這時又說話了,“歷代帝王皆深諳此道,官大了,權重了,朝廷往往指揮不動了,其自成體系,且可一手遮天,何以制之太祖立國,分天下為路、府、州、縣分治,路分設帥司、監司和倉司,路府設通判皆由朝廷派員擔任,相互監察制衡,便是以此避免出現漢、唐割據之禍出現。陛下也要引以為戒,不可不查啊”
“嗯。”趙昺看向應節嚴,老頭兒的如今已經是須發皆白,再難覓一根黑的,眼睛如初見時一樣明亮、深邃,充滿著洞察一切的睿智,但今天其中卻有著憂郁和擔心。至此他再不明白兩人前來之意那就是裝傻了,其是借回報俢敕之事,前來勸諫自己的。
“陛下,漢武帝當初設置十三刺史,而其職品位不高,但是卻能制衡食祿兩千石的郡守,其中雖有弊端,可其一路巡視的過程,對地方官員行政多少有一些威懾和約束的作用,使地方官員多少有一些收斂。其中卻也有不畏權貴者,做了兩任刺史以后,很快便提升為秩二千石的郡守,所以他們行部郡國時都很努力,如朱博、翟方進,都是如此晉升的,可卻入了酷吏之列。陛下從中可有所感悟”應節嚴也看著小皇帝的臉色,見其臉色變幻,便意識到他應領會了自己的話中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