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蒙古騎兵進攻時不僅講究小分隊間的配合,也非只裝備弓箭和彎刀,還有長槍。而蒙古兵的長槍也很有特色,用的鉤鐮槍,一般長六、七尺,也就是兩米多點,可刺可砍,另一個作用就是還能很便利的勾走戰死同伴的尸體。
其實不僅中原軍隊注意搶救受傷的同伴,收斂戰死的戰友,游牧民族同樣極為重視戰死者的遺體。蒙古兵作戰時一般會準備備用馬匹,少的一人雙馬或三馬,富裕的會一人五馬甚至八馬。而三人作戰小隊中,在戰斗中如果有一人戰死或受傷墜馬,其余空閑人有義務要及時搶奪軀體以免被敵軍割掉腦袋,否則會受到軍法的嚴厲懲處。
因而同伴重傷墜馬后,蒙古騎兵會用鉤鐮槍將同伴勾起,直接往多出的備用馬匹上一扔,撒丫子撩了,步軍是難以追上的,除非尸體自己掉下來,俗稱“撿尸”。當然除了懲罰之外,蒙古兵搶回同伴,或是尸體也是有物質獎勵的。如果你救了一個貴族,那么回去之后就發達了,貴族會把自己的兵甲裝備戰馬錢財拿出來任你挑;救了普通人也不虧,被救的回去之后會把自己搶到的東西和家產拿出來跟恩人平分,如果搶回的是尸體,那就更爽了
總之,強機動、嚴法規、高報酬,使得這套制度一直延續了下來,而對方士兵在戰斗中也很難搶奪,以免在割腦袋時候被蒙古人趁機殺死,那就得不償失了。所以即便在獲勝后一般只能撿來不及帶走的和中途自己從馬上掉下來的尸體割取首級,還要面對科道官嚴格的檢驗標準,因此自然不會有多少腦袋了。
趙昺由此想到在歷史記載上,往往苦戰一天,卻拿不到幾個首級的緣由,其結果就是被言官各種黑,連明武宗的應州大捷也被記載得那么奇奇怪怪的重要原因。當下伴隨著火器在戰爭中的大規模的使用,對于戰場上的士兵來說,只計肉搏的首級斬獲率變得更低,基本可以媲美中彩票的概率了。
昨日的作戰,倪亮皆是采用奇襲作戰,講究的是快進快退,免得陷入敵援軍的包圍被反殺,因此即便在戰斗中殺敵甚多,也基本沒有時間去從容打掃戰場,收割敵軍的腦袋。而防守大營的戰斗主要是利用地雷和火炮的優勢,想想被命中者的尸體又會成什么樣子,恐怕他媽都不認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