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頭的顧慮,一時間尚且還無法說得仔細,孫初陽沉吟許久,又覺得老師未必看不出來,便試探著問道,“聽先生分說,此策果然有奇效,學生如今倒也明白其必行之理,不過似乎其為規矩,還有些破綻,不知道先生是怎么看的呢”
徐子先此時已經吃盡了飯,正在品茶休憩,聞言也是點了點頭,露出一絲苦笑,道,“破綻自然是有,而且很顯然也并不獨你我二人,有這樣的感覺。正好,我身上帶了一封讀者來信,是沈編輯轉給我的,六姐不在,她不知應不應該刊登,便轉給我來斟酌,說的就是這件事。”
說著,便從包里掏出了一疊謄寫好的稿子,遞給孫初陽,孫初陽心中也暗暗好奇,暗道果然買活軍這里已經是藏龍臥虎,不知又是哪來的飽學之士,能看出政策的不全。要知道一般的諸生,根本沒眼界來議論政策的得失,便是他自己,也是經由徐子先親自指點,才能將政策的三昧品出。此人不知是誰,竟能寫出讓周報編輯都另眼相看,認為有刊登水平的時評,可見政治眼光之毒辣,實在不遜色于自己。就不知是哪家退休致仕,又或者辭官隱逸的高人,化名云游至此,發出不平之鳴了。
當下便展開稿子,先看標題,居然已是橫寫左起,標題也很有買活軍的氣質,為今見所謂交往協議書乃至奸淫罪定論之疏漏,署名為婁東張天如,孫初陽微微一怔,將這名字默念了幾遍,也不知會是哪家高人的化名婁東就在吳江附近,距離華亭也不遠,但他便未曾聽說張天如這名字。
因為徐子先在華亭這一帶人情更熟悉,他便望向恩師,徐子先心領神會,道,“不是化名,這人我也不認識,但沈編輯的親戚知道他你且先看,再論其他。”
孫初陽便收斂心神看了下去,只見這人筆鋒十分質樸,開門見山,先交代了前因近日閱讀了一系列云縣的法令告示,以及案例揭曉,知道了云縣有仙人跳這個現象,以及其中的法令、判例等等。約用一百多字摘抄了法令原文,介紹了判例詳情,接著便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以法令原文,凡受插入之男女并無出示協議書并往衙門備案,便認定為雙方關系并不情愿,則插入者即為奸淫,此令實則含糊不清,并未明確闡釋。所謂進去,是以何物件進入是否非男子塵柄不可若以塵柄進入作為此罪的條件,則是否閹人、女娘便不能成為此罪的犯案者,那么閹人或婦女以工具強行褻玩其余男女,是否便不算奸淫罪,又該當何罪治之
若并不以塵柄作為先決條件,任何人只要以其意愿觸碰了他人的羞處,便算是奸淫罪,那么,如今也有女娘共宿,男子共餐,若一男邀請另一男往家中用餐,隨后便以木棍塞入后亭,并威脅要錢,言之若不給付,便立刻叫嚷起來,說是該男逼迫自己,此男該如何辯駁又或者一女娘邀另一女娘往自己家中玩耍,彼此嬉笑共枕,第二日便報官稱被此女娘奸淫,又當如何處理又甚或一女與一男約定共枕,并往官府登記了協議書,卻偏偏在床笫間以器具傷害男子后廳,男子可以報官稱其犯了奸淫罪嗎
若以你若無惡意,為何不去備案協議書,而還與她獨處來判定一般的男女奸淫,或還算讓人心服,但以上情形,該如何認定或者竟有多人邀請飲宴,而到了地頭之后,其余人借故離去,又或者竟將苦主打暈,留鉤子一人與苦主獨處,在身上造出傷痕,在苦主醒轉后勒索錢財,若只因沒有協議書便將苦主認為是犯罪者,則此法令到底是在鼓勵勒索,還是在警戒嫖伎,而正常百姓該如何于這條法令之下展開人際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