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的地位和活死人們非常平等,因為活死人個頂個也是謝六姐的奴才,他們在法律上來說根本無法擁有自己的奴隸,要別人幫他們做任何事情都只能通過雇工的形式雖然政治課本上也說了奴隸制的邪惡,和現有的制度似乎形成了微妙的反差,但是,百姓們一向是不會很把衙門里喊的口號當真的,他們只看執行,執行上,買活軍就是不允許賣身契的存在,只允許雇工合同。于是,也就不存在通過賣身契占有性資源這么一回事了。
既然老婆買不來,那就只能是去談婚書,請媒人去相親了,這里毫無疑問也就存在著全新的博弈僧多粥少,可不就要看條件了。現在,就黃夫子的了解來說,泉州城里到了年紀的單身漢,倘若在泉州沒有房子,沒有一份一日四十文的工,那是不好說親的。
不要說什么有情飲水飽,在這個時候,越是老式的人家,對婚姻的要求也越務實,嫁漢嫁漢,穿衣吃飯,一個長相周正、四肢健全,一日可以賺到二十五文的女娘,如果肯簽一份相對老式的婚書,在婚介所里至少都是匹配有房有好工的兒郎,彩禮也已經上浮到了二十兩,甚至對嫁妝沒有絲毫的要求。
所謂的相對老式,主要是在冠姓、居住場所、家務分配這些細節上,在婚書中的條款,三大權已經完全是基本配置了健康權,打配偶是要賠錢的,財產權,雙方工作賺來的錢有多少歸自己花銷,多少并入家庭,忠貞權,男女均不得發生婚外關系。這三權上如果不是約得平等,就是傾向于女方,譬如健康權,很多婚書就只約定了男人打老婆要賠錢,沒有約定反過來的情況,作為一種些微的讓步,取悅女方。
至于那些不怎么老式的婚書呢,也是大把有男人肯簽的要注意的是,這一切所有的競爭,都發生在有房、月薪過千、城市住戶這個群體中,那些一日二十五文、二十文,平時住在村里,農閑時進城打工的農戶,根本連入局競爭的資格都沒有。
就沒有女娘愿意見這樣的小伙子,從社會氛圍來說,他們只能接受這樣一個推斷如果沒有什么大的變動,基本上,他們是娶不到妻子的,只能接受單身到老的事實。
這樣的命運并不是買活軍造成的,周報上說得很清楚,正是因為福建道長久以來的溺嬰習俗,導致如此懸殊的男女比例,謝六姐對此親自寫了一篇文章,其中有一句話給黃夫子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婚姻市場上,所有人都在為上一代的選擇付出代價,為了本家血脈流傳選擇溺女,實際上就是斷絕了本家血脈流傳的機會,這是一種讓人悲痛的愚昧,一切的原因還在于生產力不足,無法承受養育女嬰帶來的高風險投資。
話是有些拗口的,但道理不是,百姓們也無法遷怒于官府,官府確實是盡力了,女人少是因為買活軍崛起以前,閩地這里的風俗。但是,閩地這里為什么有這樣的風俗確實是因為太窮了,多山少田,連養活自己都費勁,哪里有錢去養活孩子們呢
這是一篇系列文章,當時占據了三個大板塊,從人口結構進行分析,最后再揭露了為何男丁娶親難,道理說得是非常明白的。而在這篇文章發表之后,民間再也沒有溺嬰的習俗了。
雖然在之前,不想養活的孩子,若是到了五歲就可以賣到買活軍的孤兒院里,買活軍給的錢是足以能夠抵消這幾年的花銷的。但村里基于老觀念,習慣性溺嬰的情況還是偶有發生,村人也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睜只眼閉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