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明白在的買活軍需要怎樣的婚姻制度,就要明白有的婚姻制度何,否合適買活軍的需要。謝雙瑤一向注意觀察的,也要求她重的手為她觀察社會,撰寫報告,她己或許沒有覺,但這其實田野調查在這個時間線的第一次身。在此之前,民間的婚俗從未被真正總結過,后世的研究者只能通過零散的筆記以及空洞的法律想象歷史中的婚姻風俗。
但大敏律果有用的話,在謝雙瑤一家恐怕早已死在北方了,因為大敏律旗幟鮮明地反對流民、逃戶的,按照大敏律的規定,蓄奴、納妾也有品級的家才能享用的特權。在皇權不鄉的默認實之,大部分民眾的生活和法律其實條并行不悖的平行線,比大敏律雖然規定了無品級不能蓄奴,但就不那些鄉中大豪了,哪怕殷實一些的平民階層也多見用收養關系掩蓋蓄奴、納妾的情況,或者干脆就直接年拋在太平時代,女還沒那么罕見的時候,把鄉的年輕姑娘收為養女,數年后錢還家,這也很常見的象。每一條在法律的空白區間打擦邊球,納妾的確違法的,但我也沒納妾啊,你不能連收個養女不許吧。
當然,這些年,隨著世道越越艱難,民間養活女嬰的概率大減,窮在家沒飯吃,但卻又還沒窮到在襁褓中就被處理掉的少女變更加稀有,這樣的象也就隨之少見了。婚戀習俗也一個道理,民俗總隨著社會局勢在不斷變化,和數十年前不同,此時在民間鄉里,最為流行的婚俗就童養媳了。
按照買活軍觀察的結論,這由于治安逐漸敗壞,女又越越少,年輕、無田、無工的流浪漢越越多,這些流浪漢往往社會上最大的不安定因素。們沒有錢娶妻,卻也不可能接受這個殘酷的社會實身為底層男性,在大敏朝成家的概率不到三成,達官貴占有了大量的資源,底層女性成活率低種種因素導致們很可能到老到死光棍,留后代并平安養大的幾率接近于零。
在謝雙瑤,一個果沒有接受過最基礎的教育,其實就只能算半個,剩一半野獸,這些流浪漢接受過教育的可能性趨近為零,營養不良的可能性倒百分之百,她有過切身體會,一個果長期吃不飽,就幾乎無法進行有效的思考,只能靠本能活著。而年輕壯的流民腦子里想的什么唯食與色,吃飽了以后們就只能想到。既然家里沒有女,或者干脆沒家,那么野獸的本能就指向一個直接的結論去偷、去搶,只要偷到了搶到了,那就己的。
鄉間的年輕女子因此受到了嚴重的身威脅,在這個年代,不讓未婚女子單獨出門有時并非出于古板的道德觀念,而最實際的安全考量。年輕女子獨出門,被掠賣了一點不需要吃驚,而且賣走了找回的幾率幾乎為零,這對農家,除了感情上的損失之外,利益上的損失也承受不了哪怕富農,對女兒的彩禮也有安排的,女兒的彩禮往往就們兄弟的聘禮。一個女孩,從出生到長大,要吃用多少糧食,在彩禮到手之前被搶走了,嚴重的投資失敗,家里可能十幾年緩不過氣,或許便有一個兒子因此只能一輩子打光棍。
為了盡量地減風險,童婚便逐漸在底層流行了起,童婚的聘禮比較少的,但至少能減弱家的風險,女兒夭折或被搶掠,那也只能怪親家護不周了。越社會治安不佳的地區,婚配年齡就越,拋開口糧壓,安保壓也一個重要的因素。女一旦進入繁殖年齡,在今的社會就很寶貴的財產,因此被嚴格地限制行動由,并且據此形成了一套道德體系,用很多借口粉飾這種限制,其實私心里出于對財產的占有欲,好不容易才買到的貨物,除非必要即經濟要求必須出門做活,當然希望她呆在保險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