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娃子說的不錯,沒過多久太陽挪動位置照到了陳麗紅的身上。陽光驅走她身上的寒意,她漸漸不再發抖。
“你叫什么名字”野娃子問她。
陳麗紅聽不懂,搖頭。
野娃子誤讀成另一中含義“唉,我和你一樣沒有名字。”
陳麗紅沒有反應。
“或許,我們可以一起生活。”野娃子眼睛發亮,“我還從來沒有和別人一起生活過,你不嫌棄的話,可以把我當做你的家人。”
“家人。”陳麗紅重復了一次這個詞語。
野娃子點頭“家人。”
等到入夜,野娃子帶著陳麗紅偷偷躲進村里廢棄已久的廟宇。他告訴陳麗紅白天要躲在這里,不能被別人發現,不然會被曾照山抓回去。
陳麗紅聽不懂太復雜的話,只對曾照山這個名字有所反應,每當野娃子說出這個名字時,她就會瑟縮一下。
于是,野娃子每天出去討飯之前都會對她重復幾遍外面有曾照山,不能出去,這樣她就會老老實實地呆在破廟里。
野娃子雖小,但對于村里的人情世故還是有幾分了解。很快,在有意打聽下,他便知道自己在水潭邊撿到的女人叫做陳麗紅,她的老公是前不久剛死掉的曾照林,而曾照林的弟弟曾照山現在霸占了她。
野娃子沒想到自己不過是生了病,在廟里躺了幾天,竟然會錯過這么重要的消息。
和野娃子相依為命的那段日子,大概是陳麗紅有記憶以來最為安心的日子。沒有人會強迫她做不愿意做的事,也沒有人會無緣無故地揍她,還會給她吃干凈的飯。
不過好景不長。
很快,陳麗紅的行蹤便被有心人發現了。
“我就說野娃子這段時間上門來討的飯量怎么變多了呢,原來是背地里還藏著個人吶。”女村民c帶著曾照山找到了破廟里。
他們到的時候,陳麗紅和野娃子正蜷縮在一堆干草上睡覺。
曾照山不由分說地先打了一頓野娃子,呵斥他“虧我平時還會給你留點剩菜剩飯,真虧你能做得出來啊,小小年紀就會拐別人老婆了,好大的本事”
野娃子吃過曾照山給的飯菜,一股餿臭味,仔細找找還能在飯菜里找到蒼蠅小蟲之類的異物。
可他無暇辯解,對方也沒給他機會辯解。
曾照山揍完野娃子后便把掙扎大喊的陳麗紅帶回家中。
一同前來的村里人沉默地看著她尖叫,看著她大哭,看著她挨打。
村民的表情或是冷漠,或是單純看熱鬧的調笑。
他們默認了買來的女人沒有人權,陳麗紅的使用權,出售權都交在了買方的手中。
這是牲口,不是人。
曾照山也是這么想的。
他把陳麗紅拴在已經空下來的牛棚里,無形中給她掛上可出售的牌子,讓她變成自己賺錢的工具。
村里的光棍有了去處,村里的有婦之夫也有了去處。
他們愿意花費十幾塊錢買到貧苦中短暫的快樂時間。
村里的女人知道,她們憎恨這樣的現象。但并不是憎恨男人們的作為,只是憎恨陳麗紅的收費為何會這么便宜,只是憎恨陳麗紅是個賤人。
思想的齒輪一直都在往錯誤的方向轉動,人的面目也變得可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