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欺騙和消極欺騙,從他的性質上就可以基本斷定,謀財或是善意的謊言,或是在軍事斗爭中,這樣區分就很明顯了。
在戰爭領域,中國重謀,西方尚力。
夏、商、周三代及以前的戰爭,“動之以仁義,行之以禮讓”,但周平王東遷以后,王室衰微,大權旁落,諸侯國之間互相征伐,戰爭頻仍,發生了周鄭繻葛之戰、齊魯長勺之戰、宋楚泓水之戰、晉楚城濮之戰等一系列重大戰爭,涌現出如鄭莊公、季梁(隨國大夫)、斗廉(楚國大夫)、曹劌(魯國大夫)等一批謀略家,也出現過像宋襄公“不鼓不成列”、“不擒二毛”那種蠢豬式的“仁義道德”。
孫子是第一個把詭道視為戰爭指導規律的軍事理論家。孫子談兵,最著名的有兩句話,一是“兵者,國之大事”,二是“兵者,詭道”。
在孫子看來,戰爭是關系國家生死的大事,用兵時必須以“詭詐”待之,以達到出其不意、攻其無備的效果。
以孫子為代表的中國兵家,通過研究戰爭中的謀略,對欺騙進行了理論總結,形成了一套體系化的欺騙理論。
有趣的是,過去人們打仗還講究禮儀,誰要是破壞了這禮數,出其不意,就講這個人不道義,如果講究技術又輸了,卻成了光彩的事。
現如今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之說與其相悖,不得不感嘆文化的改變,思想的鏡遷了。
首先要擺正一個觀念:戰爭是聰明人之間的博弈,而不是一個正常人戲耍一個傻子的舞臺劇。
縱觀古今大小戰事,將帥無不是奉天子之命領兵作戰,而在戰爭中運用的所謂計謀,兵法以及武器裝備都是圍繞“命”所展開的,而這個命,正是其政治目的——奪取某一地區的控制權當做在談判桌上的籌碼或是通過會戰殲滅敵人主力從而在媾和時能夠獲得更多主動。戰爭是政治通過暴力手段的延續。政治是目的,軍事是手段。戰爭脫離政治運轉就會逐漸向戰爭論中所述的極端發展——暴力的不斷升級從而演變成原始部落間的相互屠殺。
很多人談論戰爭,往往大談特談兩軍廝殺某個戰斗英雄如何以少勝多、如何視死如歸,也有的人談論戰爭時,往往多論及將領、參謀長們如何運籌帷幄,但是在我看來這都是外行之見,有些人認為戰爭應該無限度,認為戰爭就是兩個摔跤手使勁渾身力氣打倒對方,不該有任何阻擾。我個人認為,這是膚淺的,戰爭領域之中總是存在著政治的身影,有些軍事家認為政治應該在戰爭開頭、結尾發生作用而不是包括中間過程;這些軍事家的徒子徒孫在他們之后甚至認為政治不該干涉戰爭、政治應該服從戰爭。
戰爭無非是政治通過另一種手段達成的繼續,又說過戰爭就其主要方面來說就是政治本身,政治在這里以劍代表,但并不因此就不再按照自己的規律進行思考了。這就是說,在克勞塞維茨看來,戰爭就是政治為了達成某種目的而采取的“另一種手段”。***說過,“政治是不流血的戰爭,戰爭是流血的政治”、“戰爭有其特殊性,在這點上說,戰爭不即等于一般的政治。‘戰爭是政治的特殊手段的繼續。’政治發展到一定的階段,再也不能照舊前進,于是爆發了戰爭,用以掃除政治道路上的障礙”。
古人,尤其是原始蒙昧時期的古人,原始人群或氏族之間的戰爭,主要是為了炫耀武力、宣示主權、威懾敵方不要進攻,由于雙方人數都不多,而維持一定數量的人員是一個群體生存的必要前提,如果傷敵一千自損八百,敵人固然被消滅了,而自己只剩兩百人,就會被猛獸消滅掉,所以雙方都會不約而同地采取盡量不殺滅對方人員的態度,因此對陣的時候一般不是不由分說地打群架,而是雙方各自推出代表人來進行對抗,以這個代表的勝負來決定雙方的勝負,這就是猛將的由來。這種戰爭態度一直延續到戰國時期,鬼谷子、孫武等人開創了兵法先河,將集團優勢、地理優勢、器械優勢和計謀引入戰爭行為,才逐漸削弱了猛將的決定性作用。但在隨后的上千年中,兩軍在開闊地相遇、公開對壘、雙方都無法行使計謀戰法的情況下,猛將的代表性依然有效,尤其是在提振士氣方面功效非凡。當武器尤其是火器占據主導地位之后,猛將才逐漸淡出歷史舞臺,讓位給集團作戰。
以王劍的自我認知,進行戰斗的時候晃點對手,已經不是什么主動的計謀,而是一種本能,一種習慣,無論是撒謊,誘導,幾乎不必去思考什么。
拿著嫻熟,就好像走路用筷子的時候,你腦子里根本不必思考如何,因為你的潛意識的習慣里,早就可以幫你了。
這種本能是進化了產物,原因很簡單,沒有進化出欺詐本質的人類,早就被進化出欺詐本質的人類干掉了。
不過,有些話,不能說太多啊。
道理就擺在這里,你哪怕說破大天,弱雞就是弱雞啊。
但是,話不能說的太明白。
比如說,有個人一直炫耀,他老婆多么多么優秀,每次出差,總可以得到老板的獎金提成,而且老板對他兒子也特別好,幾乎每個月都給各種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