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本身從“無”到“有”,你不知道“自由”這個概念,不知道“自由”意味著什么的時候,也無所謂“自由”或者“不自由”。先有“意識”后有“自由”,“意識”伴隨著對“**”的壓抑。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當人類被灌輸一些觀念、知識以后,意欲就不能算是自由的了。
體追求無限的自由會導致混亂。每個人都最大限度地滿足自己的愿望,只會導致混亂和無序,這樣又導致了不自由。當人們有了意識,從自發到自覺,這時便逐漸擁有了停頓自己意欲的能力。就是說自己的意欲仍在,但是由于為了保全更大的利益擱置了。當這種觀念變成了普遍被接受的社會規范,便有利于維護整體最大限度的自由。一個人從幼稚走向成熟,從一切以滿足自己的意欲為中心,到綜合考慮各種因素,考慮到權利與義務,也是逐漸獲得這種抑制自己意欲的能力的過程。
本身就是由意識進行判斷的。意識本身從“無”到“有”,你不知道“自由”這個概念,不知道“自由”意味著什么的時候,也無所謂“自由”或者“不自由”。先有“意識”后有“自由”,“意識”伴隨著對“**”的壓抑。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當人類被灌輸一些觀念、知識以后,意欲就不能算是自由的了。
每個人對自由的理解其實都是狹隘的。每個時期,每個個體對自由的理解都不同。對于黑奴來說,自由意味著擺脫人身束縛。在現在,同性戀、女性也在追求“自由”,“自由”意味著被社會承認,得到法律的承認。我認為,從現實層面上來說,“自由”并不是抽象的,而是具象的。“自由”只能以現實為基礎,不能脫離現實,否則“自由”只是一個抽象的空洞的概念,也無法實現“自由”。人們從未停止過對于“自由”的追求,“自由”作為一種價值觀來說,它可以是“永恒的”“無價的”。在我看來,“自由”的價值在于沒有絕對的“自由”,事物在不斷的自我否定之中不斷發展,人們也在追求“自由”的過程中發現“自由”。
自由就是由著自己”,“自由就是能做自己想做的事”——這些常見回答講得并不完整,且隱含了對自由的一大誤解,即認為自由等于為所欲為;由此也不難理解為何時常有論調表示:“人不能太自由,否則社會將失去秩序亂了套”。這種誤解使一些人對“自由”二字敬而遠之,那它錯在哪呢?如果自由意味著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話,那大家都想做就做的結果,終將是每個人的自由都難以保障。試想,有的人愛小偷小摸、順手牽羊,有的人熱衷暴力、欺凌弱小,此二類人的行為皆符合那由著自己想做就做的原則,那這些行為是他們在踐行自己的個人自由嗎?當然不;他們的行為侵犯了別人的人身和財產,即侵犯了別人的自由。他們的為所欲為事實上傷害了自由,而非伸張了自由,所以其行為有何自由可談呢?真正的自由是,你做你自己喜歡做的事的前提是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及其生命所延伸出的私有財產。
簡而言之,在古典自由主義者眼中,自由就是免于強制。每個人都擁有自身,以及擁有自己通過勞作與交易所獲得的財產。他人不可強迫你去做違背你意愿的事,同樣也不可未經你的允許拿走你的財產。在哲學上,這種自由的觀念被一些人稱為消極自由。換句話說,有些人表示人們同樣擁有所謂的積極自由,譬如,美國前總統羅斯福提出的四大自由中有一條赫然觸目:“免于匱乏的自由”;但在現實中,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一個游手好閑、不思進取、好吃懶做的人也有“免于匱乏的自由”嗎?若有,這類積極自由實則是一種特權,它必須強制他人出于義務提供某種好處;這是古典自由主義者不能接受的,除非是雙方自愿簽訂的契約,否則這必然要侵犯他人的財產——侵犯了他人的自由,何談自由?
依據上述道理,繼續推理的話,自由還衍生出一層意思:自己要承擔起責任。前面說到自由意味著別人不能侵犯你的人身和財產,同樣你也不能通過強制力去掠奪侵犯他人。此時,你若想獲得好的成績、好的事業、好的生活,那便意味著你需憑借你個人的才智及努力去創造和賺取你想要的一切。當然,如果有別人自愿資助于你或滿足你的愿望而無需你努力,這完全沒問題,但在大多數人的大部分生命里,坐等天上掉餡餅無異于待斃。
“當你說你不自由時,不是指你失去了做什么的自由,而是你想做的事得不到別人足夠的認同,那帶給你精神上或道德上的壓力,于是你覺得被壓迫,被妨礙,被剝奪,翅膀長在你的肩上,太在乎別人對于飛行姿勢的批評,所以你飛不起來。”
所以沒有真正完全的自由,除非你不存在于社會,可是沒有社會就不會有現在的你。
自由像風,只存在于動態之中。人們捕捉不了風,因為停止的風就不再是風了,那只是一縷沉悶的空氣。自由也一樣,要不你在追求自由中,要不你就在失去自由中,你只能在這兩種動態里懷想著可望不可即的自由,但是你得不到它。
自由只來自愛。不只是人與人之間的情愛,還包括對一切理想的追求。當人們心中燃起那種火一樣的熱情,在自己的意志驅動下,全心全意,不顧一切阻礙去追求,不怕別人非難,不怕環境阻撓。你想甩掉所有的悲傷。但如果真的甩掉了,那不是人生,那不正常,幸福并不是單一的快樂,我們所追求的幸福生活應該是一種平衡,是可以在快樂和悲傷中調和的。很多人都覺得,生活在別處就是自由,就可以無拘無束,可真正的自由不是沒有束縛,而是可以想出去就出去想回來就回來,脫離哪個圈子,都可以活得很好。生命的意義不在于追求答案,答案只是另一個答案的問題。生命在于去體會與經歷,不管生活在哪里。
忠于自己的意志,那就是自由。自己就是一切的邊境,所以不再有流浪。
一個真正自由的社會是:“沒有任何英雄,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堂堂正正的做一個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