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上標明的項目投資期為半年,在這段時間內“瓊聯發”要在本地組織修建瓷窯,從大陸雇傭技工,完成瓷器的生產開發,并要找到外銷的渠道。
16到18世紀期間,以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和荷蘭人為首的西方海商從大明購買了海量的瓷器運往歐洲。1603年荷蘭人的武裝船隊曾在馬六甲海峽截獲了葡萄牙的一艘商船santacatara號,船上竟然有總重60噸,超過十萬件的瓷器。隨著荷蘭在17世紀取代了葡萄牙和西班牙在遠東地區的海上霸主地位,由荷蘭東印度公司運往歐洲的瓷器數量就急劇增長,根據東印度公司殘存的檔案統計,17世紀上半葉,通過其商船運往歐洲的瓷器至少超過300萬件,整個17世紀販運到歐洲的中國瓷器可打2000萬件以上。
不管是東方還是西方的商人,都絕對不會忽視瓷器這一門利潤非常豐厚的買賣。海漢人既然能夠有辦法在瓊州島經營瓷器業,那股東們當然也不會錯過了這個白白賺錢的機會。如果一切進行得順利,那投進去這點銀子在年內就可以成倍地收回來了。
在項目的募股結束之后,立刻有人送上了協議書,供股東們簽名畫押。至于收錢倒是不急,反正后面還有很多項目,大可談完之后一并收取。這協議書需要繳納入股金的收據才能生效,倒是不用擔心有誰能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