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畢竟是這個時代遠東首屈一指的情報機關,真要安心查一些事情,僅僅靠著一些欺瞞的手段是混不過去的。很快南鎮撫司就得知海漢人不但在兩廣地區將玻璃器生意做得極大,而且已經涵蓋了日用品、私鹽、運輸等多個方面,甚至還具備一定規模的火器制造能力,向兩廣地區的地方私人武裝出售了不少的制式火銃,其性能據說已經不亞于大明官軍火器營所配備的武器。
私造火器,這在大明是絕對禁止的行為,于是南鎮撫司要查辦海漢的理由便又多了一條。但考慮到廣東方面的錦衣衛分支機構可能已經有一部分人員被海漢收買,南鎮撫司就決定繞開兩廣的錦衣衛機構,直接派人入瓊打探第一手的消息。而且派出的人員不宜過多,大規模的人員調動容易走漏風聲,這點道理,南鎮撫司主事的官員還是很清楚的。不過他們沒有料到的是陰差陽錯治下,南鎮撫司打算查辦海漢的事情還是被有心人獲知,并且以不菲的價格賣給了海漢駐廣辦,于是李清揚等人還沒到廣州就已經被他們所要調查的對象列為了目標。
李清揚等人到了廣州之外,也是嚴格按照事前的計劃,并沒有冒然與廣州的錦衣衛衙門取得聯系,在城外潛伏了一日之后,才進城去了南鎮撫司的直屬據點。只是他們根本沒想到對手早就提前猜到了這一著,在那酒肆周圍已經布下了監視圈。以有心算無心,李清揚等人就算再怎么謹慎小心,也很難逃過海漢這邊的算計了。
李清揚在酒肆中得到了本地負責人的行動指點,他們要掩飾行跡去往瓊州島海漢人所控制的三亞地區,無非就只有三種辦法,一是裝作前去貿易的海商,自行駕船前往;二是扮作投奔海漢的移民,由海漢人組織乘船去該地;三則是加入船行,以普通的船員水手身份前往該地。
第一種方法風險最低,但難度也是最大,他們不但要自行購船購貨,準備交易所需的錢財,還得雇傭一批熟悉珠江口至三亞航道的水手才行。這么一通折騰下來,就算再怎么順利也得十天半個月的工夫,而李清揚所得到的行動時限并沒有寬裕到可以讓他們在廣州慢慢做完這些準備工作的程度。而且做這些事牽涉到的方方面面關系太多,相應的暴露身份的可能性也會大增,李清揚可不想還沒離開廣州就已經被人給發現,于是他率先就否定了這個辦法。
而第二種方式無疑最為簡單易行,直接去投靠海漢人設在廣州城內外的移民招攬點就行,像他們這樣的青壯,毫無疑問會成為海漢人樂于招攬的對象。但問題是海漢人會對招攬的移民進行嚴格的身體檢查,隨身的行李也不例外,而他們幾人身上帶著銀兩、金葉子、身份腰牌、傷藥、特制武器等等,這些東西并不是窮困潦倒的移民身上該有的,隨便被搜到其中一樣都會暴露身份,于是這條路大概也同樣行不通了。
最后剩下的就只有去當水手船員,由于廣州與三亞之間的商貿活動日益頻繁,常年都會有商會、船行等機構在珠江碼頭附近招攬船員,有很多前往三亞的機會。好在李清揚等人都是長于江淮一帶,水性倒是沒問題,就算不會駕船也好歹有兩把力氣,在船上當個雜工船員也能勝任,而且這個身份在潛入三亞完成調查之后,也能以最合理的方式離開當地,避免引起海漢人的懷疑。于是打探完幾條進入三亞的途徑之后,李清揚果斷選擇了最后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