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樓上說的對,如果怕被認出來,可以用性質差不多的事代指。
14嘖嘖嘖,我都說樓主是騙子,你們還不信。肯定是在現編故事,要不然剛經歷過的事說起來哪會猶豫這么久。
紀新雪猶豫了下,退出帖子查看他是在哪個論壇發的帖子。
是虞朝論壇,不是山嵐大學的論壇,又是全員匿名,只要他講的含蓄些,哪怕那位陌生又熟悉的同學也在刷論壇,也大概率不會認出他。
況且現在已經是凌晨三點,那位同學已經不會巧到和他一樣失眠。
等到六點,他就刪掉這個帖子。
打定主意,紀新雪幾乎陳述了所有細節。
15打球的時候太專注,差點將球扣在受害人的頭上。我覺得受害人挺眼熟,問他我們是不是見過,他沒回答,只說請我吃飯,時間地點都由我定。
16一見鐘情
17e,我侄子今年八歲,早就不用這么老套的理由追小女生了。他會說你長的好像經常出現在我夢中的女神。
18哈哈哈哈哈哈哈,說不定樓主今年七歲。
19立刻腦補了段蕩氣回腸的小學生愛情故事。
20樓上別鬧,我不信小學生能在凌晨三點拿到手機。
樓主要不是從未談過戀愛的母胎o,釣不自知。要不就是歷盡千帆的熟手,因為對這次的獵物非常滿意,才患得患失,深夜尋求網友的打氣。
21有沒有一種可能,樓主和受害人真的見過受害人認出樓主,所以才主動請飯。
22我不否認有21樓提出的可能,但概率非常非常小。
除非他們曾經的交情鐵,純鐵,半點沒摻塑料。、
受害人才會在差點被曾經的好朋友毀容,又發現對方已經忘記他的情況下,依舊選擇原諒,還主動請吃飯。
總結受害人暗戀樓主。
69根據熱心群眾的踴躍發言,我總結出三種可能。
樓主犯下忘記之罪,受害人依舊大度的選擇原諒,絕非普通交情能夠做到,他們曾經不清不楚。
樓主裝純硬釣受害人,受害人上鉤,他們現在就不清不楚。
樓主無意識的釣,受害人欣然入套,他們即將不清不楚。
70我明白了,樓主和受害人不清不楚
紀新雪從頭到尾認真的看下來,面無表情的退出帖子、申請刪除、放下手機、安詳的閉上雙眼。
自以為會失眠到天亮的紀新雪不僅迷迷糊糊的睡了過去,還再次反常的連續兩夜陷入怪夢。
遺憾的是,他沒能像上次連續兩夜做夢時那樣,記住在夢境中的經歷。
從被室友叫醒的那刻起,腦海中的畫面就如同流沙般,順著他越握越緊的手流淌,直到徹底消失。
這是無論紀新雪多努力,都沒辦法改變的現實。
他的情緒似乎也隨著遺忘淡去,只剩下最后的不甘心證明了夢境的存在。
“虞珩、虞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