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亭勻與蘭娘的第二個孩子出生,有驚無險,皇上得知之后賞賜不少東西,因著顧亭勻對朝廷貢獻極大,百姓極為愛戴他,皇上也很是寬待,他身子不好不用日日上朝,但朝中若有大事,皇上便會派貼身侍衛前去接顧亭勻,不教他多走一步路。
往往顧亭勻也只需要動動腦子,便能幫著解決許多問題,他思維犀利,腦子轉得快,仿佛天生比旁人聰慧,人家想不通的難題,他微微沉吟一番便能給出答案。
淞姐兒也是個聰明的孩子,但在這方面卻并未遺傳父親的頂級智慧,她亦偏愛于醫術,打小就跟著母親一起研習醫學,對讀書并不算特別上心。
可她弟弟顧明愿卻成了京城著名的少年天才,三歲便能作詩,六歲寫得一手好文章,那字尤其漂亮。
雖然說他們姐弟自小錦衣玉食,幾乎沒有吃過任何生活上的苦頭,金銀財寶用之不盡,旁人家的孩兒若是得了這樣好的家世,大多被養得嬌柔矜貴,就算是讀書,那也是十幾個丫鬟婆子伺候著,請了最厲害的老師,稍微熬得晚一點,爹娘就心疼得不行。
可在顧家卻并非如此,顧亭勻對孩子們關心點到即止,他的時間重點都放在了夫人的身上,政事排在第二,孩子排在了第三。
而蘭娘呢,的確也疼愛孩子,但她教養孩子的原則便是讓孩子知道自己在世上活著的意義,從小便問清楚孩子喜歡什么。
淞姐兒說喜歡像她娘一樣去救人,蘭娘便告訴她如何才能當一位出色的大夫,那是要吃不少的苦的,首先那一大屋子的醫書就得全部熟讀,要認識所有的藥草,要懂得如何給人把脈看診,要學會怎么配藥煎藥針灸膏藥等等,要學的東西實在是多,并非是一朝一夕便能學得會的,且蘭娘時不時要去城外山上親自摘草藥,淞姐兒小小年紀便也背了背簍跟著她娘一道去上山。
她吃了苦之后仍舊覺得喜歡這件事,逐漸的,便把吃苦也當成了家常便飯,再漂亮的衣裳首飾也比不上一株珍稀的草藥。
顧家的大小姐成了京城一位令人訝異的存在,明明可以金尊玉貴享一世榮華富貴的女孩兒,怎么就非要去吃這樣的苦
至于老二顧明愿,那更是讓人搖頭嘆息。
原本京城那些世家子弟心里都清楚,自己有父輩庇佑,只要稍微學到些東西便能繼承父輩的榮耀,哪里需要像那些寒門子弟一般拿命去拼
可自打出了個顧明愿之后,大伙兒坐不住了。
誰不知道顧家有錢有勢可那顧家公子顧明愿小小年紀就十分地刻苦,每日天不亮便起來讀書,怕只睡著了,就效仿前人把辮子懸在梁上,為了練字一整日都坐著不動,起來時腿麻得直接摔倒在地。
他本就聰慧,加上這般刻苦,三歲作詩,六歲作得一手好文章,后被召進宮做了太子的伴讀,甚至被皇上早朝之上當眾表揚。
“我朝孩兒若都如顧家明愿這般刻苦,那便是天下之幸,是黎民之幸”
見顧明愿被皇上親口贊揚,一時之間整個京城的父母都開始督促自家孩兒讀書,原本那些只知道逗狗攆鳥那些少年們忽然也開始把讀書當做了比拼的要緊事兒,風氣前所未有的好。
提起來這事兒,蘭娘就覺得好笑。
這真是歪打正著
晚上,她靠在顧亭勻的懷里,任由他給自己捏肩。
如今明愿都已經六歲了,他們夫妻也都上了四十,時間就是這般地快,一眨眼就過去了數十年。
還好日子波瀾不驚,一切都算和和美美,顧亭勻的身子被蘭娘花了好幾年的時間總算是調養得正常了許多,現下也是個普普通通的人了,加之他又愛鍛煉,瞧著倒是年紀越大,越發有朝氣。
兩人白日里忙其他事,到了晚上最喜歡這樣安安靜靜沒有其他人的時候,他們閑閑地說著些話,聽著外頭墻根下蟲子的細細鳴叫,抑或是窗外風吹過樹葉沙沙的聲音,那種安寧又舒坦的時光,讓人無限滿足。
顧亭勻捏著捏著,拉起來蘭娘的手放到了自己衣裳里。
“你摸摸。”
蘭娘懶洋洋的,這一模卻有些驚訝“呀,你怎的”
他衣衫底下的腹部,摸起來竟然是緊實的肌肉
顧亭勻輕輕哼了一聲“可喜歡”
蘭娘臉都紅了,低聲嘟囔“一把年紀了,你還搞這個”
顧亭勻摁住她想退縮的手,低笑道“從前二十來歲的時候,你不是最愛我這里么”
那時候情到濃處,她的確很喜歡摸他胸腹之上形狀誘人的肌肉,總覺得那是力量的象征,碰一下都叫她心跳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