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事情都已經發生了,他也只有接受這一條路可走。趙青云去冰箱里拿了點東西填飽肚子,吃完后又沖了個溫水澡,清醒了一下。
他下午有課,距離上課還有三小時左右的時間。
三個小時,說長不長,還不夠打幾局游戲的;但說短也不短,把這三小時全都花在做題上,足夠做完三套卷子,可能還有的剩。
寢室里只有他一個人。
趙青云不喜歡吵鬧,更喜歡獨處。他認為自己是個性格內向的人,盡管很多人都對此抱有不同意見,那些人最常用的理由就是,沒有內向的人能在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就對人進行語言攻擊。
這是個偏見。誰說內向的人就不會攻擊人了
偏見。這是作者的墳墓和墓志銘。
這句不錯,趙青云想。
他隨手抄起手邊筆記本,潦草地記錄了下來。筆記本上已經寫了不少他偶然想到,又還算滿意的句子,寫完這句話后,他又把筆記本朝前翻,開始讀他過去記錄下來的東西。
讀的時候,他順手劃掉了其中的很多內容。
有些句子他不知道是怎么寫下來的,也不知道為什么當時會覺得這句話很好。
大概是因為當時的情緒太到位,于是他錯把自己的情緒波動當成句子本身的魅力,誤以為那種激情屬于他的才華,而不是自作多情。
但人情緒起來的時候,是沒有絲毫鑒賞能力的。
失戀的人,看到路邊獨自喝咖啡的人也能痛哭流涕,殊不知對方很可能是個快樂的獨身主義者;剛為父母辦完葬禮的人,看到幼童歡笑著撲向家人也能黯然神傷,然而別人一家三口過得別提有多幸福快樂。
寫作的過程就是刪除自我的過程。
故事永遠是故事本身,作者不應當去加以情感或道德的評判,然而,這一行為在行文過程中,又永遠無法真正避免。
借用角色之口加以解釋,算是種取巧且恰當的方式,但越是寫作,趙青云就越是發現,“事實”和“意見”之間的界線,是無限模糊的。
寢室里有過關于那條流浪狗的爭吵,杜若把狗視為另一種形態的“人”,堅持狗就是家庭的一員,和幼兒的地位等同。
這是一種“意見”,可持有這種意見的人并不少,他們按自己的意見生活,因此這就成了一種“事實”。
張靈均認為狗就是狗,狗是寵物,絕不能和人相比,但他也承認寵物是重要的家庭成員在和杜若的爭吵中他從未反駁過這一點,那差不多就是默認了。
這是他的意見,這也是一種事實。
至于照清和,他既不在意狗,也不在意狗的主人,他在意和他關系更親近的人。那同樣是意見,也同樣是事實。
每一個持有意見的人,都認為自己的意見不是意見,而是毋庸置疑的事實。
趙青云已經寫過很多故事,他變化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意見,描繪不同的事實。
他覺得哪一種都值得一談,哪一種都足夠有趣,他熱衷于讓無數角度的人在腦子里撕扯和爭吵,思考下去,一直思考下去,直到最后,所有的思考都變成空洞的盲音。
他在這項工作上花費了太多精力,用上了太多思考,以至于他已經忘記了他自己究竟懷抱什么意見,認可哪種事實。
新的故事還是沒有頭緒,連最基礎的類型都沒能做好決定。
趙青云挫敗地嘆氣,坐到了打開的筆記本電腦前。文檔的頁面上沒有一個字,光標閃爍著,讓他疲憊到連手指都不想抬起來。
新的一天,新的作品依然正在難產。
照清和推開門,被面朝上躺在寢室正中,閉著眼睛,雙手交疊在胸口的趙青云嚇得一顫。
“你死了嗎”他膽戰心驚地問。
“我死了。”趙青云有氣無力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