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駱斌二姨娘的小舅子和子通奸,被人捉奸在床,為怕敗露,狠下心腸將人殺死。其母告上公堂,指證其小舅子通奸殺人。但駱斌卻顛倒黑白,改判此案為母殺兒,最后真兇逍遙法外,原告成了替死鬼。
這等冤案,不知多少宗,真是不殺之,不足以泄憤。
駱斌自知罪孽深重,這些罪證加起來,必是抄家滅族之罪。但一想到他那小孫子,不忍其受累,遂請求與楚王見一面。以他身上最后一張牌,換取他孫子的命。
他手中的最后一張牌,就是這么多年,他與益州太守何應明往來的賬本。
稚子無辜,蕭珺玦馬上要當父親,不愿多增殺戮,本就打算放過。不過,既然如此,就當順手推舟。
駱斌一家滿門抄斬,所屬官,如師爺,主簿黨羽,也一律抄斬。治留下一個龍敢當,作為何應明盜劫御貢的人證。
駱斌這些年貪污斂財不少,蕭珺玦并沒有全部歸公,拿出一部分發給老百姓,另一部分分給曾經保受他迫害的受害者。
縣令斬殺,一時朝庭沒有那么快派下新任縣令,蕭珺玦命縣丞魯有為暫代知縣一職。
青城縣駱斌一案告一段落,但對于蜀地的官員卻只是個開始。
駱斌人頭一落,蕭珺玦便趕回益州,所有駱斌一案中牽扯的官員,一律抓獲歸案。
兵貴神速,不到年節,所涉及官員全部入獄。
那何應明還蹦了三蹦,先是在蕭珺玦回益州途中安排殺手,功敗,又謀害龍敢當,未果,甚至到了最后一步,還想舉兵謀反。
但他就是個秋后的螞蚱,沒蹦跶幾日,舉兵的小旗還沒等搖起來,就敗了。
這就是蕭珺玦來這的第一步,為什么不是召見官員,而是整編軍隊。
蕭珺玦早已將益州兵馬和自己帶來的精兵和在一起,益州兵馬有五千,蕭珺玦的精兵有兩萬,四比一的比例,一旦有一個人有異動,或是聽從何應明,就可四個人群起而殺之。
再說,誰會沒事跟著他造反自然是一敗涂地。
新年不宜殺生,所以此案在年節前必須了結。為益州大都督,蕭珺玦掌握生殺大權,不用上奏,等刑部副批,就可判決。
何應明罪責滔天,誅九族,其本人,凌遲處死,其幕僚,皆受腰斬之刑。其余涉案官員黨羽,皆滿門抄斬,刑法各異。
這是益州,甚至可以說,是蜀,第一次這么大規模的斬殺官員,益州菜市口的鮮血連綿不斷,清水洗了一次又一次。
恰巧那幾日接連下雪,據聞是益州數年來下的最大的一次。那一股股,一片片的鮮血灑在雪地上,甚至醒目。
益州城三日血腥不斷,城外三里猶可聞到。
便可想到當時給人的威懾與震撼,就是幾十年后,人們說起來,還心有余悸。
但即便心有余悸,卻更是大快人心。
何應明及其黨羽惡貫滿盈,壓迫百姓,人人得而誅之,百姓早就叫好鼓掌。
據說,何應明行刑之日,很多人去觀刑,看著他的肉一片片割下來,每割下一片,就大叫一聲好。
甚至,有人拿著碗去撿他的肉,或烹,或煎,或炸,與酒同食,真是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后來吃的人多了,供不應求,大伙就開始從劊子手那里買。有的雖嫌棄他的肉臭,不食也買,買來專門給自家的狗吃。
行刑三天,較之原眉山縣知縣方德裕還要凄慘。
而蕭珺玦,本來前幾年因方德裕一事,就攢下幾分名望,如今聲名更盛,盡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