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左那邊,針對僧人要不要拜天子這回事,已經有過兩次朝堂級別的大討論了,尊王抑佛的純儒一派,兩次都敗給了對面。當然,兩次失敗,并不是說江左的和尚們口才有多棒,世俗社會里,再興旺的宗教,也要依附權力,純儒們的失敗,與其說是敗給了和尚,不如說更主要的是敗給了那些不樂見皇權伸張,故而支持“不拜天子”之說的閥族右姓們。
定西信佛的士族畢竟不如江左多,定西的王權畢竟也比江左的皇權威重。
是以,莘邇的這條原則也得以了順利的通過。
但在另一件事,卻激起了一定程度的雜音。
便是度牒。
時下僧人,盡管已在經濟、賦稅上享受一些特權,但在出家的程序上,還不需要國家發給度牒,也就是說,百姓的出家,尚處於“王法”的管轄之外,士子、百姓,想出家就可以出家。
這種情況,就造成了國家對“國內僧人的數目”無法進行有效的控制,也就無法從法規層面上,對佛教勢力的“肆意擴張”進行嚴格的限制。
吸取后世所聞之“南朝四百八十寺”的教訓,借此機會,莘邇叫黃榮申請朝中,議創度牒之制。
明文規定,只有擁有度牒的和尚,才有資格享受各項特權。
為了減輕一些施行此制可能會遇到的阻力,此前已經出家的僧人,暫不加辨別,統統補給度牒。
但從此令頒布之日起,再有國中士人、百姓想要出家,就不能如以前一樣,隨便找個寺院,拜個師傅,有幾個和尚見證,僅僅進行一下佛教的出家程序,就算出家了,必須得首先經過朝廷的批準。如果不報朝廷,或者沒得批準,未獲度牒,那就是不被國家承認的野僧,賦稅、勞役,一概不免,倘若棄家而逃,罪其父母、妻子;如有寺廟膽敢收留,以連坐同罪。
度牒的下發、備案,統一由僧官負責,而每年度牒下發之數目,則由牧府決定。
換言之,從今以后,每年國內有多少百姓可以出家,就要由朝廷說了算了。
盡管已經做了讓步,對已出家的僧人,可以悉數給予度牒,然而還是有人對此相當反對。
想那和尚,自稱世外之人,自以為與凡俗非是同類,矜持身份,見到貴人,以至天子,尚且大多不拜,何況信徒出家的權力,亦即他們擴充本教勢力的自由,怎能容忍被朝廷收攬?王都的和尚們聞訊,不少出來抗議;朝中信佛的臣下,受了和尚們的攛掇,亦有上書諫止的。
但都沒有用。
左氏為此專門召見了一次莘邇,把臣下、和尚們的意見告訴與他,問度牒之制是否還要實行?
莘邇回答說道:“‘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僧人出家,口稱方外,然彼等衣食日用,何物不是取自塵世?既然取自塵世,便是塵世之民,焉有塵世之民,不服朝廷管制的?彼雖僧侶,亦大王之臣也!臣民有民籍,臣僧亦自應有僧籍!‘方外’云云,抗拒度牒者,臣以為,實懷不臣之心!
““再有如此進言的,臣敢請中宮懲之!
“而如竟有餐風飲露,不食人間煙火,不用人間衣物,超然脫世者,可不需度牒。”
左氏對佛家是很信的,雖是聽了莘邇此話,仍是忐忑,說道:“可是,王都高僧,頗有反對此制的。將軍,要是因此引起了佛祖的怒火,降罪下來,可該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