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如何交結官府呢?”
“你說官府為什么要交接茍家這樣的土豪劣紳?”
“還不是為了幾個錢。”譚成晴一臉的不屑。
“不錯,即然是當官的貪圖的是黃白之物,他有得,我們也有得。”說著,便把想法和鹽民們說了一番。
其實計劃并不復雜:首先是奪回鹽課的包攬權。茍家有了這個等于就了官方的身份,這塊牌子不砸掉,鹽民們還是膽戰心驚的。至于怎么去奪回,用不著鹽民們操心,有他們來搞定。
一旦奪回了鹽課權,茍家就沒了干涉鹽場生產的正當借口,他剩下的東西,無非是一筆拖延了十幾年的爛賬了。這種利滾利的閻王帳高利貸,席亞洲在后世也是明白的:只要欠債的還有一點點經濟能力,債主是永遠不會說你還清了。所以與其繼續還這不明不白的錢,干脆來個一筆勾銷,徹底賴帳。
失掉了包攬鹽課的金字招牌,債務問題就純屬是民間糾紛,扯不到皇糧國稅這個大道道上,他再有本事勾結官府,官面上的想來給他出頭,也沒那么容易了。
拿回了鹽場的經營權,不再受到他的盤剝,賣鹽的收益是有保障的,把鹽課和縣里上上下下的“例錢”照常繳清,官府在公私兩方面都沒有損失,茍家的利用價值就沒了,沒了利用價值,官府還肯照應他們么?
“這事情哪有這么簡單。”席亞洲的話音剛落,譚成晴就苦笑起來,“茍家在縣衙里和三班六房的書辦衙役極其相熟,世代都有來往,盤根錯節,光老爺們想收這個鹽課,在戶房就過不去。”
古代的縣政,與其說是“官治”,倒不如說是“吏治”。自宋以降,州縣地方官多半是從科舉中選拔出來的。州縣地方的行政事務煩十分煩瑣,除了各種事務都有一套繁瑣的程式,基本法令之外,應該援引或可資類推的成例有如汗牛充棟。某件公事該依哪一條法令或哪一項規定去處理,在律令和會典等書籍中都找不到,萬一出點紕漏或被上司找出了岔子,輕則駁回,重則訓斥,那不就成了吃不了兜著走?這時就得設法找出以往出現過的成例套用,以保萬無一失。可是究竟該找什么成例就是一門學問了。這就叫“吏道”。
科舉出身的人,經史策論能講得頭頭是道,詩云子曰可背得滾瓜爛熟,可是少有能摸著這些地方行政的門道的――其他不說,僅僅一個魚鱗冊子,外人看來就如同鬼畫符一般,看得明白的人卻知道這里有地產面積、位置、形式、產量、稅額和田主的情況。所以當官的為了不出錯,或者嫌麻煩,只能把這些事情都托付給三班六房的衙役書辦去處理。身份卑微的吏員在古代社會實際上把持著地方行政權力。
吏員因為往往是世襲,和當地的大戶勾結很深,遠不是簡單的經濟手段就能割斷的,所以席亞洲的計劃在他們聽來實在有些理想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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