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需要什么費用,說不定還能小小的賺上一筆。”林佰光想唯一遺憾的事情就是沒能讓他親自去臨高,見識見識臨高的“新社會”、“新秩序”,作為“海事法院”的判例的宣傳價值就低得多了。
“哪里,哪里,能將船平平安安的取回來,已經是上上大吉。船一回來,愚兄就把它賣掉,這勞什子的海貿是再也不做了。”海述祖心有余悸。
林佰光關照陳同回一次臨高,海述祖則指派海吉隨著去,海述祖想來想去認得幾個字的家人不多,即可靠又還算年輕的只有一個海吉了,
馬甲雖然最后沒能等來理想中的海述祖,但是總算來個代理人,當下按照他一手制訂的章程,丁是丁卯是卯的逐一開具處理文件來。
海述祖的這艘五桅船案子堪稱一件大案,不僅牽扯到船只,還有許多貨物、資財,其中有完全貨損的,有部分受損的,還要扣除百分之二十的搶救費。各種文件就裝訂成一本書那么厚。
海吉被帶到海事法院聽馬甲宣讀判決。心里直打鼓。不知道對方要老爺繳納多少贖金才能放船?雖說林老爺拍了胸脯,還專門指派了陳管事隨著來辦,他還是沒底。
馬甲的一大通術語名詞立刻就讓海吉暈菜了,不過他總算聽明白了幾點:第一、要付船、貨總價的五分之一作為“贖金”――海吉的概念里沒有搶救費這個概念;其次,贖金可以用船上的貨物折價抵充;第三,貨物澳洲人愿意按照市價收買。
海吉當然是一概點頭――雖然這澳洲人看起來除了頭發衣服之外和大明的人也沒甚兩樣,但是在海吉的心目中他們還是一伙類似海盜似的人物。哪里敢說個“不”字。叫簽字就簽字,叫畫押就畫押。最后得到了一疊文件和一千一百七十四四錢兩銀子。銀子是上好的足紋銀,裝在特制的小箱里。
“這是你們船上的貨物折現后的給價,你清點一下。”陳同解釋說,“已經扣去了船、貨的五分之一的搶救費還有這些日子的保管費――這是細目表。”
海吉怔住了,澳洲人居然真得肯給銀子!這大出他的意料。
“貨物的給價是按照廣州的行情的,別嫌少。”陳同笑道。
“哪里,哪里,”海吉如夢初醒,“不敢!不敢!”
“下面就是船了。”陳同道,“隨我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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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搞錯了一點,海口的長昌煤礦,在古代實際屬于定安縣境內。而且是在腹地,距離海口地區有120華里。穿越集團要開發難度不小。所以這里就假定小說發生的位面上,在海口附近有小煤礦可開發。(未完待續,如欲知后事如何,請登陸www.qidian.com,章節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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