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
段月華在客廳里等林芷筠回家,喬嵐這個時間已經睡了,衛可愛陪在她的身邊,看著《貓捉老鼠》的錄像,不時的發出咯咯的笑聲。
林芷筠從衛冕家回來,進門就聽到了電視上的湯姆貓的聲音,便道:“媽,你怎么還沒休息?”
“姐姐!”衛可愛瞅見林芷筠,眉開眼笑的撲過去,抱住了林芷筠的大腿。
林芷筠把衛可愛撈起來抱在懷里,吧唧一下親在她的臉上。
衛可愛也給林芷筠一個響亮的親親,還偷偷在林芷筠耳邊說道:“媽媽不高興呢。”
林芷筠抱著可愛坐到她媽身邊,“媽,怎么了?”
“花蝶的律師你不是已經請好了嗎?她的事情你就到此為止,別管了。”段月華還是開了口,不管是因為林鴻遠和林芷筠的關系,還是因為林芷筠已經開學,沒時間放在這事情上面。
“你都給她請了律師了,她不懂的可以問律師,你作為她的朋友,可以幫她一把,但你不能幫她去選擇。”段月華也怕女兒覺得她太冷漠,解釋了一下,但她覺得她女兒幫花蝶做到這一步已經夠了。
“好。”林芷筠答應了下來。
“真的?”段月華見她答應的太痛快,反而有些懷疑起來。
“律師都請了,后面的事情也用不著我了。”林芷筠肯定的說道。
“那你好好去上學,還有你師父不是讓你背那本書嗎?你背的怎么樣了?”段月華暫且相信了。
“一直在看呢。”林芷筠說道。
“盡力就好,阿細也不會怪你的。”段月華嘆氣道。
如果是她,她也不會答應阿細去走她爸的老路,作為長輩,她能理解方醫生的想法。
林芷筠如她自己說的,把花蝶的事情交給了律師,就沒再管。
作為花蝶的律師,呂律師得先弄清楚他的當事人需要達到什么樣的目的,是為了讓對方付出代價,還是為了得到足夠的賠償。
花蝶根據呂律師的話,好好考慮了一番。
如果執意讓林鴻遠付出代價,林鴻遠和方敏可能會面對三年以下牢獄之災。
而她為此要生下一個孩子,有一個不確定的未來,還沒法保障家人會不會受到報復。
花蝶即使想告林鴻遠強*,時間久遠,也沒有證據,反而還容易被潑臟水反咬一口。
就算花蝶肚子里面有林鴻遠的孩子,也不能作為林鴻遠強迫花蝶的證據。
林鴻遠討好花蝶,為花蝶家人做的那些事情,反而可能會被當做花蝶是林鴻遠的情人的證據。
所以目前能讓林鴻遠和方敏付出代價,證據確鑿的只有非法囚禁這一件事。
而一兩年的牢獄,如何讓花蝶甘心?
于是兩方你來我往之下,互相做出了妥協。
花蝶可以把林鴻遠從非法囚禁的事情摘出來,不指認林鴻遠參與其中,但對方也必須答應她以下幾個條件。
1.方敏必須重判,最起碼五年以上牢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