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終究是把那個老山羊給抓住了。
好吧,實際上是,他摔下地下室之后,便呼呼睡了過去。
一個熟睡的人,哪怕他會些稀奇古怪的東西,他也沒法使用,對不對?
我揉著作痛的大腿,從冰冷的石磚上爬了起來,順便狠狠的踹了他兩腳,然后,抬頭朝那些圍著地下室樓梯口看熱鬧的人們大喊,“誰幫我把他綁上,送到我房間,我付給他三枚銀幣!”
*
此刻,我就站在床邊,隨手操起了旁邊的木凳,想了想,又換成了銅質的燭臺,似乎明白我在尋找稱手的東西,幫我把那老頭抗進來的傭兵殷勤的遞給我一條粗糙的皮鞭,朝我擠了擠眼,“用這個吧,姑娘,這上面有我秘制的藥膏,可是混了許多火蟻的毒汁呢,只要一枚銀幣。”
咬著牙,我接了過來,“帶上門,一會兒他就要尖叫了!”
“好嘞!祝您愉快!”
*
這還是我第一次打算對人用刑,在我的腦海里,刑罰的種類寥寥無幾。
我捏著手里的鞭子,上上下下的打量著那個睡在床鋪上的老頭,一會兒,我該抽他哪兒?
忽然,我發現了點東西。
我看見他的耳朵似乎與平常人不太一樣,他的耳朵有些尖銳,卻又不像精靈們那么長,而且,他的耳垂上還掛著一串沉甸甸的飾物,剛才它準是藏在了他茂密彎曲的頭發下面,所以我沒有看見。
他身上的味道很糟糕,所以,我屏著呼吸湊過去仔細的看了看。只見那串耳墜是一串純黑的寶石,被雕刻成種子的模樣,上面閃著一道道碧藍的電光。
那玩意忽然讓我想起了不久前,達利安為我讀的一篇游記。
據說,攥寫游記的那位旅行者渡過了無盡之海的大漩渦,到達了大海那一頭的卡利姆多大陸。
在那兒,他深入了群山里的一座村莊。
那兒的人們與精靈們交往通婚數百年,到處都是血脈稀疏的被稱為“哈弗”的半精靈。
他們并不被精靈們接受,但是,又自詡高貴,便用那兒特產的黑曜石雕刻成世界之樹的種子的模樣,佩戴在身上。
或許是精靈血脈的使然,他們要比一般人高大,長壽,并且擁有一些精靈們才有的血脈能力,或許剛才那莫名其妙的事情就是出自他的血脈。
看起來,這家伙應該是一個哈弗,那么,我或許知道一個比鞭撻更好的讓他尖叫的懲罰。
據說,哈弗們對自己的頭發與胡須有著近乎病態的愛惜,如果這個哈弗一覺醒來之后,發現自己的腦袋上寸草不生,不,如果他發現他原本毛茸茸的腦袋上只剩下左邊腦袋上有頭發,他會不會瘋了?!
然后,等他醒了之后,我再把把他所剩下的頭發統統剃掉,讓他的腦袋徹底的成為一顆雞蛋!
喔,他會不會像個姑娘一樣尖叫?!
腦海里的場景讓我覺得異常的舒心,我立刻扔開了手里的皮鞭,拔出了腰間的匕首。
寒光閃耀,劍花翻飛,轉眼,我便將他臉上的胡須剃得干干凈凈。
直到這時,我才發現他根本不是什么老頭,他是個長得挺有味道的青年人,看起來與剛瑟爾一般大,應該不會超過三十歲。不過,哈弗們的生命是那么悠長,誰也猜測不出他們的確切年齡。
他的鼻梁高挺,唇線堅硬,長臉上的線條如同刀刻一般。
用匕首比劃了一下,我利落的剃光了他右邊腦袋上的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