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五十多歲的男人宋洪志認識,姓王,王鴻禎,是長安城的官員,吏部侍郎,和宋洪志算是半個同鄉,而女子的身份則不清楚,但是,身份絕對不簡單,因為王鴻禎每次在做出某些決定的時候,都要征詢少女的意見。
少女姓齊,至于全名叫什么,宋洪志不清楚,但是,來頭絕對不小。
王鴻禎和齊姓少女來到這里之后,在閑聊一番幾次,少女拿出了兩本書刊,遞給宋洪志,詢問該書是何人所著,何人在售賣。
宋洪志一開始以為是少女喜愛此類書刊,在看了幾頁之后,他就知道是誰在售賣了,正是許一凡那小子售賣的《紅樓夢》和《挪威的森林》,而宋縣令之所以知道,是因為他府中的妻妾最近也在看這些,經常聚集在一起聊起書中的內容,宋洪志看了幾頁,發現是情情愛愛的話本,就不在關注了。
知道是一回事兒,該怎么說又是一回事兒。
宋洪志摸不清楚少女的心思,就試探性的問了幾句,然而,沒有得到任何的回復,對方要求宋洪志三天之內把人帶過來,至于找不到人的后果是什么,少女沒說,然而意思已經很顯而易見了。
許一凡從小就在鎮子里長大,宋洪志和其他人一樣,都是看著許一凡長大的,對于這個寫著一手好字,長得又十分可愛的孩子,宋洪志還是很喜歡的,自然想要替許一凡遮掩一二,畢竟,他還是個孩子。
就這樣,宋洪志拖延了兩天,少女在此期間沒有提起,似乎是遺忘了,然而,今天前不久,少女喚來了宋洪志,再次提起了兩部書的著作者。
得知宋洪志還沒有找到人之后,少女頓時就不高興了,提到私販禁書是大罪,而少女不高興,王鴻禎也不高興了,王鴻禎不高興了,宋洪志就要倒霉了,沒辦法,只好讓捕頭包甄去把許一凡給抓起來。
“齊小姐,既然書已經找到了,那人是不是......”宋洪志看著正在翻書的少女,試探性的問道。
“人怎么了?”少女隨口敷衍道。
“那個......”
“洪志啊,今天就這樣吧,你先去忙你的吧。”不等宋洪志繼續詢問,王鴻禎就打斷了他的話。
宋洪志還想再說幾句,可是,在看到王鴻禎那不滿的眼神之后,頓時心中一凜,苦笑一聲,他只是一個小小的縣令而已,能做什么?又能保住誰呢?他自己現在都是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了。
想到這,宋洪志就起身告辭了。
等到離開廳堂之后,少女放下了手里的書刊,看向了門口,微微皺起眉頭,不知道在想什么。
“諾兮,把一個九歲的孩子丟進大牢,是否欠妥了些?”王鴻禎開口問道。
“哦?怎么欠妥了?”少女明目流轉,看向王鴻禎問道。
“他畢竟還只是個半大的孩子,這樣做是不是......”
少女卻搖搖頭,重新拿起話本自顧自的翻閱起來,說道:“我自有打算。”
聽到少女如此說,王鴻禎就不在多言,只是嘆了口氣,臉上有些無奈,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