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代表武青嶼當庭提交了早就準備好的醫院出具的傷情鑒定書和謝惜靈老師,同學,鄰居的證詞。
甚至還有當初謝父為了挑釁周德法在小區單元樓門口打謝惜靈一巴掌的證據。
可以說謝惜靈這邊準備得很充分,謝父辯無可辯。
但是謝父的辯護律師呂律師也提交了自己的證據,強調謝父對謝惜靈的強大父愛。
呂律師說道“審判長,請看我提交的證據,謝惜靈是我當事人的獨生女,我當事人的妻子當初在生下謝惜靈的時候難產,傷到了子宮,以后再也無法生育。出于對這個獨一無二的女兒的愛,我的當事人從她出生開始就幾乎對她傾注了自己所有的心血。她的奶粉是我當事人托國外的朋友高價寄回來的,她的衣服從小到大,全部都是名牌。她上的初中是知名國際私立學校,一年的學費二十萬,還不包含各種生活費和書本費。然后還有我當事人為謝惜靈報的各種補習班,單鋼琴課來說,一節鋼琴課就要整整四千塊。”
呂律師“審判長,這些花費,都有收據可以證明。我當事人在外人眼中是一位成功人士,開了一家小公司,有那么十幾個員工。但是他一年到頭也就賺不到七十萬,其中大半都花在了謝惜靈身上。俗話說,成年人,每分錢都是血汗錢,錢在哪里,愛就在哪里。這些昂貴的花銷甚至超過我當事人一年到頭在自己身上的總開銷,這難道還不能說明我當事人對謝惜靈的濃濃愛女之情嗎”
呂律師“審判長,俗話說父愛如山。父親的愛總是受人誤解的。或許我當事人在教育孩子的時候有些地方沒有控制好,但是相對于那些從來不教育孩子,將孩子全部扔給媽媽,讓媽媽喪偶式育兒的男人來說,他是真的認認真真的想經營好這個家,教育好自己的女兒。是,我當事人是在教育方法上有一定的問題,但是我并不同意原告方對我當事人的指控,說我當事人是在對著自己的女兒發泄對外界的無力。”
呂律師長嘆了一口氣,忽然語調變得深沉,極度煽情的說道“這個世界有很多人,形形色色,每個人對教育的理解都不一樣。每個人都在用自己的方法想盡辦法的對孩子好。但同樣的,這個世界上并沒有完美的人,也沒有完美的教育方式。我當事人小的時候因為家境貧寒受盡欺凌,時常要忍饑挨餓。直到長大,他還記得當初大年夜和父親一起躲在屋子里,躲債餓肚子的日子。誠然,我當事人是偏激了一些,他總是處在焦慮中,害怕現在不把女兒教育好,將來她也會經歷他所經歷過的那些痛苦與傷痛。也許我當事人的行為是不好的,但他的主觀意愿是好的。”
呂律師“審判長,我的當事人是一個傳統的人,潔身自好,從來不亂搞男女關系,對于教育他的觀點也很傳統。俗話說棍棒底下出孝子,玉不琢不成器,人不打不成才。當然,這對于現代的新教育理念來說,這是一種落后的觀念,但它實實在在的影響著我們國家的每個人,不是嗎
審判長,請您在量刑時將我當事人對謝惜靈的愛女之心和所受到的傳統教育觀念的影響這兩方面納入考慮范疇。”
呂律師說完,林諾都想給他鼓掌了。
如果不是看到了謝惜靈身上那些猙獰的傷疤,如果不是謝惜靈被踢出了脾臟破裂,如果不是謝惜靈都差點被打死了。
光是聽呂律師這番言辭懇切的說辭,她都快相信謝父只是一位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玉不琢不成器,人不打不成才”的傳統好父親了。
“反對。”
等呂律師說完,武青嶼站了起來,“審判長,呂律師在刻意模糊教育和虐待之間的界限。不管是傳統文化中的怒幫地下出孝子,還是現代教育新理念孩子和父母是平等,從來沒有任何一個為人父為人母的人在教育自己的孩子是往死里打的。請審判長看提交的醫院傷情鑒定報告書,被告踹我當事人的一腳,直接把是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踹出了脾臟破裂,這叫簡單的教育過度”
呂律師辯解道“審判長,我當事人當時是由于情緒激動,所以才踹了被告一腳,也并沒有想到僅僅成年人的一腳會帶來這么大的殺傷力。他也只是想教育好孩子”
武青嶼眉峰冷厲的面向呂律師,“呂律師,你說你的當事人是想教育好孩子,所以下手重了,那么我請問你,將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拉到小區單元樓下,拿著英語詞典,要求我的當事人背出單詞,如果背不出來就一巴掌抽過去,這也是教育過度嗎”
呂律師“我當事人只是想考察謝惜靈”
武青嶼冷冷的質問道“被告是在大庭廣眾之下,當著一位人民警察的面做的這一切,只因為這位警察擔心他再度毆打我當事人,以私人的身份對他進行了監督,而被告覺得這是對他面子的挑釁,所以將自己十三歲的親生女兒拖到大庭廣眾之下進行人格上的羞辱和身體上的虐待,以達到報復這位警察的目的。呂律師,你還覺得這只是教育過度的問題嗎”
武青嶼“我這里有被告鄰居和謝夫人就醫的診斷單,被告并不僅限于毆打我的當事人,還對自己的妻子有嚴重的暴力犯罪。被告對我當事人,一個年僅十三歲,不,被告的首次犯罪是在我當事人三歲的時候,一個三歲的小女孩啊,因為發燒,燒得迷迷糊糊很難受,過去求爸爸抱抱,爸爸覺得自己在工作,你很煩,所以連抽了這個三歲的小女孩四個巴掌,將她關進了廁所,我的當事人,三歲,當年僅僅三歲的她差點高燒腦膜炎死掉,甚至直接送進了急救室。
呂律師,請問是什么樣的愛女之心,能讓你的當事人對一個三歲的小女孩下如此歹毒之手,又是什么樣的傳統教育觀念,能讓你的當事人以父親之名,扯著教育的虎皮,把一個女孩從三歲虐待到十三歲,虐待了整整十年”
“反對。”
呂律師對審判長說道“審判長,謝夫人就醫的診斷單,清清楚楚的說明她是自己不小心摔下樓受傷的,鄰居也只是說自己時常看見謝夫人受傷,但是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是我當事人對謝夫人毆打造成的。對方律師以這種模糊不清的證據試圖證明我當事人有不可控制的暴力傾向是不恰當的。”
審判長看向武青嶼,“原告代理人注意自己的措辭。”
武青嶼無奈“是,審判長。”
審判長翻閱著呈上來的所有資料。
其實整個案子很清楚,就是謝父虐待謝惜靈長達十年之久,現在謝惜靈想逃脫煉獄,控告謝父。
主要的問題在于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問題就在于情節惡劣。
謝惜靈的傷還達不到重傷的標準,最多就是輕微傷。
十年的長期虐待也并沒有證據表明是持續的,不間斷的。
原告的證據能明確指證的只有,三歲時患病住院,在醫生詢問時,謝父曾說不小心將孩子關進了廁所,等發現時孩子已經暈倒了。
并沒有任何人證物證可以說明,三歲的那次患病是謝父故意虐待所為。
而且謝家在這十年間曾搬過三次家,很多東西就無從考證的。
甚至謝惜靈并沒有經常性的去醫院,十年間,去正規醫院的就診記錄寥寥無幾。
就說今年,時間過半,謝惜靈也就去過兩次醫院。
去年,一次。
前年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