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意上頭,兩個青年在溫朔的奉承中,也愈發興奮地講述他們在草原上是如何的英勇,他們是多么的強壯,縱馬疾馳套馬,揮刀彎弓射雕斬狼……胖子不甘示弱,也嚷嚷著自己身強力壯。
五十多歲的其木格也摻和進去,說他年輕時是部隊里一等一的好漢……
接著發生了令馬有城哭笑不得,但在草原上的人看來實屬正常的一幕,就連其木格家的女性也沒有去勸阻,反而興高采烈地支持——溫朔和其木格的兩個兒子,到帳篷外面摔跤。
摔跤結束了繼續喝酒、吃肉。
最終,其木格和倆兒子全都醉得不省人事。
第二天溫朔就被其木格家人譽為“草原上的雄鷹”,他們還說,會驕傲地告訴附近所有的牧民,其木格的家里,來了一位英雄!
胖子私下很得意,又有些哭笑不得地對馬有城說:“英雄這個名號,在草原上是不是也忒廉價了些?”
馬有城告訴他:“這就是草原上長久以來的傳統和風俗習慣,在以前,草原牧民生活條件惡劣,他們不僅要面對各種天災環境,經常搬遷,還要面對無所不在的草原狼的攻擊,更早以前,還得時刻準備著和其它部落廝殺,保護自己的牛羊和親人。所以,一個身強力壯能打能殺的青壯,往往意味著要經常生活在血腥的廝殺中,保護了家人和牛羊財產的安全,自然就是家族和部落的英雄了。近些年雖然不再有原始的沖突紛爭,即便是草原狼這種畜生都開始漸漸變少,但游牧民族的傳統未變,你一個人打敗了其木格的兩個兒子,而且你的酒量也比他們加起來都大……被喚作草原雄鷹、英雄,倒也恰當。”
對此,溫朔沾沾自喜。
他很喜歡這種純粹的、簡單的生活方式。
不止是說話、做事簡單直接,就連招待客人方面,也是如此的爽朗熱情,而且是持久性的熱情。
原本按照溫朔對現代社會的了解,熱情好客無論到了哪里,誰都能做得到。但,那只是最初的熱情好客,以最好的酒肉條件,招待客人吃飯住宿。可一天,兩天可以,三天,四天,甚至更久呢?
那就是客人不懂事了!
然而在其木格的家里,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兒。
溫朔覺得其木格簡直是在豁出血本招待客人,頓頓有酒有肉,每天宰殺牛羊……
媽的,這多不好意思?!
一想占便宜沒夠的胖子,徹底服氣了。
今天上午他和馬有城商量一番之后,干脆打電話聯系好,再讓其木格的大兒子畢其烈和陳世杰一起,騎馬幾十里出去,到鎮上購買了一大堆的物資,順帶著還開來了一輛租用的越野車。
已然了解了其木格家人行事待客風格的胖子,這次沒給其木格他們發脾氣的機會,瞪著眼揮著胳膊比他們還要生氣地在帳篷里嚷嚷道:“你們把我們當朋友,難道我們就不把你們當朋友嗎?難道我們給朋友送一些禮物,讓你們感受一下我們的心意,也不應該嗎?你們,有沒有把我們當朋友?我在你這里暫住一段時間,難道,你們將來不打算去京城,到我的家里做客了嗎?你們去我的家里做客時,難道不會帶上一頭牛或者一只羊、一壺馬奶酒嗎?”
其木格一家子有些懵圈,淳樸豪爽的他們,玩兒嘴皮子和心眼兒,又怎能是胖子的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