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急,”方覺抱著書從階上下來。
“先生好。”
邊上有學子跟他行禮問好,他一一還禮后,走到阿夏旁邊。舒朗的眉目俱是笑意。
“今日學院發了束脩,早上路過李叔的鋪子,他今日開門做酒燜汁肉,我請他留了一塊,拿回去加個菜。”
“啊呀,清明還未到呢,就有酒燜汁肉吃了,”阿夏話語溢著喜氣,又道:“太公今日有下酒菜吃,阿娘指定會給溫盞酒。”
方覺低低笑了聲,拍拍她的腦袋,“還得是蜜酒,也好叫你拿根筷子沾點嘗嘗。”
她喜酒,卻碰不得,小盞酒就醉得暈乎。
阿夏被戳中了心思也不惱,抬高傘面去看天色,之前還有點子光亮,眼下全叫烏云給罩了,混沌一片。路上寒風滾滾,冷煞人。
街上行人走得愈發快,甩起一團團水花,各家鋪子檐下的日月燈、羊皮燈、珠子燈相繼亮起,燭光晃眼。
到了李家鋪子前,老遠就聞到,酒香混著濃稠醬汁氣,香得人打跌。鋪內放著幾只高瓦爐,上頭置陶鍋,咕嘟冒泡,底下的炭燒得通紅,白汽氤氳。
李叔是個白胡子胖老頭,每日都樂呵呵的,看見兄妹倆過來,忙招手,“阿覺,阿夏,快來嘗一塊。你們要帶走的我現下給你裝。”
他從柜子底下拿出一盤切好的酒燜汁肉,四方塊,還冒著熱氣,汩汩湯汁從肉上滑落低下,胭脂色的肉皮,間雜稍白的肥肉,底下帶一點精肉,
“我可饞李叔你做的酒燜汁肉了,我阿爹做不出你這樣的。”
阿夏嘴巴很甜。
“這做肉的紅曲要好,我自個兒費了大力氣造的。里頭學問大著呢。”
肉還得要肥瘦得當的肋條,旁的味道稍差,骨沫一概是不能有的。這樣的肉焯水后,煮開浮沫去盡后,再熬上半日,小火燜煮,煮到香料、紅曲、糖霜全入味后。一掀蓋,色澤紅潤,肉皮軟彈才算好。
李叔邊笑著說邊掀開陶鍋,取出里頭煨的小方肉,一塊塊碼在孔明碗里,又拿銚子往小眼里倒滾水,塞上孔眼。
這樣回到家肉還是滾燙的,他把孔明碗裝在提盒里。
阿夏眼睛瞧著他的動作,手里也不客氣,拿簽子叉了塊肉,沒用力,吱的一聲,簽子就直直立在肉上頭。肉皮燉的太軟了,不用咬,抿一抿就散了,酒味沒吃著,酒香和甜倒是全在舌尖上。
她愛吃肉皮,一點也不肥膩,底下的精肉要稍遜色點,不過酥爛的也好吃。要說還是酒燜汁肉的湯汁最妙,倒進碗中和吃到半剩的米粒拌一拌,既不寡淡又不甜膩,讓人能一氣扒完一碗飯。
嘴里的才將咽下,就聽李叔催促他們。
“拿上提盒趕緊家去,天黑可不好走。碗明日阿覺過來還我就成。”
方覺點頭,拿出銅板放在桌上,“洗完給李叔你送來,家里正等著拿肉下酒,李叔,我和阿夏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