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采買的聽聞很快便得到了證實
剩余的尸體殘骸一同被尋了出來,徹底拼湊成了一具完整的尸體。
根據吳步才所言,人當是兩天前死的。雖說尸體面貌有了些許改變,可因著天冷,倒是不似夏天那般變的快,待到將面上的濁物清理干凈之后,還是叫人一眼便認出了死者。
“死者姓馮,乃是管理這片集市的其中一個市令,年齡什么的,也都同吳步才得出的結論對上了,”差役過來稟報道,“至于體力活這姓馮的三個月前還是渭水河畔碼頭幫忙搬運貨物的小工,才當上這市令不久。”
林斐聽到這里,便抬起了手,問道“這姓馮的手上的新舊擦傷是怎么回事便是三個月的工夫不長,當上市令之后也不用再去碼頭搬運貨物了吧,他哪來的擦傷
關于這個,差役自也早問過了。
“這馮市令是五日前沒了音訊的,失蹤之前正在搬家,”差役說道,“從原來搬運小工所住之處搬至新家,磕磕碰碰的,手上的擦傷便是那時候留下的,留了不少。”
林斐點了點頭,問差役“這馮市令的新家在哪里”
“臨安胡同。”差役說到這里,不等林斐繼續開口問話,便將余下的話都說了出來,“那地段住了不少鋪子老板什么的,比起他原先所住之處好了不少。”
雖是還未去臨安胡同看過,可聽差役將這臨安胡同住的都是什么人提了一提之后,林斐頓時了然“他如何從一個在碼頭搬運貨物多年的小工搖身一變變成集市市令的暫且不提”
差役聽到這里,臉色亦十分古怪,下意識的跟著點了點頭這集市市令雖不算什么官,可于一個日常辛苦搬運貨物、風餐露宿的碼頭小工而言,確實是個踮起腳都夠不著的美差了。這等美差對碼頭小工們來說可是人人爭搶的,是以這雖不算什么官,可要當上市令卻不是一件易事,沒點門路,便是搬出個搬貨“狀元”來也當不成市令的。
這市令來的頗為蹊蹺,只是眼下,還未來得及細查。
林斐當然知曉此事需要細查,沒有繼續追問這個,而是提起了另外一件事。
“便是當上了市令,不過當了三個月的市令,便能住上臨安胡同的宅子了”林斐搖了搖頭,道,“不說買了,便是租的,據我所知,租住長安城的宅子通常都要押上三個月到半年、一年的房租不等,這三個月市令到手的銀錢,哪夠得上這房租的押金”
差役搖頭,坦言“還不知這馮市令哪來的銀錢,不過這三個月間,姓馮的在集市上確實有些呃,有些招搖,引人注目了些。”
至于怎么個引人注目法,差役面色古怪的說道“大抵是當小工當了多年,積了一身的怨氣,以至于對境況比昔日的他好的總是看不慣,故意找茬什么的”
找茬也不止局限于境況比他好的,對境況比他差的,這馮市令同樣橫挑鼻子豎挑眼的,鄙夷至極。
“對那等凄苦的,便是不屑與瞧不起了,日常卑賤低賤之流的話語不絕于耳。”差役說到這里,搖了搖頭,道,“踩完高來再踩低,是以,這馮市令在集市之上的人緣很是不好,尋了一圈,都尋不到喜歡這馮市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