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石頭嚇了一跳,趕緊為自己辯解,他確實說謊了,但他真的沒有殺人。
展昭當即喝問,那段時間他干什么去了
誰知這江石頭居然聯合王小花去偷契約了,就是王小花和班主李青簽的雇傭契約。
說是雇傭,其實比賣身契還苛刻,只是因為宋朝不允許蓄婢,最長契約也只能簽十年。
但李青為了控制手下這些唱戲的,給提前解除契約的人,訂立了非常高的違約金。
而王小花的契約還有好幾年,在這幾年間,李青有的是法子逼她再簽十年,比如帶去外地,然后餓著她,不簽就不給飯吃等等。
這對于一個常年走南闖北的戲班來說,太常見了,他們很可能有好幾個月都在野外行走,到時候班主找借口罰王小花,不給吃的,那她也不得不妥協。
江石頭也想過借錢,先把王小花贖出來,但王小花心里明白,要真的因為自己,江石頭欠了那么多錢,那她嫁過去后,就得過苦日子了。
因此她就攛掇江石頭,一起去偷了契約,拿出去銷毀,然后再假裝來賠違約金,讓班主把契約拿出來。
到時候他要是拿不出來,王小花就可以光明正大的離開。
而且這契約僅是王小花的父母按手印畫押,和李青臨時簽的,并沒有去官府登記。
雇傭人官府有規定的契約,并不會出現這種工錢和違約金高度不相符的現象。
要知道王小花來戲班這么多年,是一文工錢都沒有的,戲班子僅給她吃穿住。
之前因為她是小丫頭,只管吃,衣服也是大人淘汰下來改的,這沒什么,畢竟當時她能做的活有限。
可隨著她漸漸長大,能做的活就多了,比如戲服的清理和戲班中人衣服的清洗,都是她的活,然后還要跑腿伺候這些人,完了她還得學唱戲,預備著江小藝唱不動后,她能頂上去。
幾乎是從早到晚,沒有一刻清閑,可就是這樣,一文錢都沒有。
但她的違約金卻高達五百兩,戲班一整年的收入都沒有這么多,所以王小花是相當不甘心的。
因此之前有意無意地向李橋示好,讓他產生娶自己的心思。
這樣她不僅可以避免成為戲子,還能成為張蓮兒那樣啥都不用干的班主夫人。
可江石頭出現了,相比走南闖北的戲班,當然是定居汴梁的江石頭更能給她安穩的生活。
且江石頭個人的條件比李橋好多了,不僅家在汴梁有房,自己還有本事,嫁給他肉眼可見的好日子。
但那違約金是阻礙她過好生活的障礙,整整五百兩,要真付了,她怕不是要窮上一輩子
正好,李青因為心里有鬼,不敢去官府登記,因此契書毀了,他就沒有任何權利拿捏王小花了。
因此在江小藝第二次要梨湯的時候,王小花就打發了江石頭去買,并且叮囑他,等會兒就說自己是和他一塊兒去的。
江石頭問她要干什么
這件事還要江石頭配合,王小花當然不會隱瞞,直接說了自己的打算。
“剛剛班主和江姑姑爭吵的時候,江姑姑發脾氣,把茶碗扔到班主身上,他回房換了一件衣服,把換上的衣服拿來給我清洗,我發現里面有一串鑰匙,估計是班主著急去忙,忘記了。正好我知道契約放在哪里,就在他房間那個上了鎖的箱子里,何不趁這個機會,把契約偷出來,直接燒了。這樣我們就能在一起了,還不用付那五百兩。”
江石頭聽到她要偷東西,頓時大驚。
身為汴梁的百姓,經常能聽到包公審案的故事,其中盜竊就有好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