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心態一直維持到第二十五天,資方全程完全隱身,沒有任何動靜。連續趕工了二十來天的劇組被折騰的人仰馬翻,導演自己都扛不住了,宣布全組休息一天。在堪稱昏迷的睡了快二十個小時后,醒來的李俊毅離家出走的精神回來了,又開始慌。
資方那么長時間沒動靜,感覺更像是要憋個大的啊
“你說,她不撤資會不會是想著等我拍完,卡住這個項目不給我上線”李俊毅越想越有可能,“就是徹底把我按死在地上,我這段時間的工作都是白費功夫”
資方是可以通過版權限制制作方電影發行的,投資電影本身就是另一種意義上的購買創作作品的版權,繼而通過作品版權獲利。如果項目有很多資方,那還可能出現少數服從多數的問題,或者投資金額太小,前期就會簽署版權讓渡協議。但在項目獨資的情況下,姜南柯是唯一的王,這不是虛名,她真的有這部作品的生殺大權。
如果姜南柯卡住了電影上線的渠道,那這部作品只要片源流出,哪怕只是在網絡上流出,所有涉及相關流程的人都是在侵犯她的權利,只要她一紙訴狀告上去,穩贏,就不可能輸。導演在這種官司里哪怕再怎么有證據證明,他也是受害者,并非他故意把片源流出去的,他也要承擔監管不力的責任。
二十來天前還能很肯定的說資方不可能撤資的制作人,在經歷了資方二十多天的沉默和導演二十多天的騷擾后,也有點虛了,要是年輕怒氣上頭,真準備魚死網破呢何況這事兒對他們來說是魚死網破,對姜南柯而言極有可能只是花錢買個樂子啊,那姑娘隨手就能簽幾十億韓元的支票,身價絕對不菲,那再花幾十億找樂子,也不是不可能啊
到底是同一條船上的人,船翻了確實是兩人一起死,制作人如今沒有置身事外看好戲的心情了,給自家老板打電話,前因后果這么一說,問老板的想法。
老板在飚了一串臟話后,很肯定的告訴他,姜南柯不是花錢找樂子的類型,“我見過她幾次,不是蠢人,不會干蠢事,她投資是為了賺錢的,不可能干阻攔發行的事。”
“那她現在”
“再等等,我估計她已經做了點什么,那種會讓你們頭疼卻不會耽誤項目進度的手段,只是你們沒發現。”老板嘗試思考如果這事兒發生在自己身上,自己會怎么解決,根本想不出來,這種問題根本不會發生在他身上,李俊毅這種傻逼,他這輩子都沒見過
老板勉強能想出的一招也就是,“她有沒有卡你們項目報賬攝像組的機器租期續約,卡了嗎”
制作人也想過,“沒有,之前已經到期過很多次了,我們大機器貴價的那種機器都是一個禮拜一簽,李俊毅摳的很,怕用不上還要給租金,很節省制作費。”
那就想象不出來還有哪里能出問題的老板表示,“再等等,如果十天后,姜南柯還是沒聯系你們,你再聯系我。”
“明白。”
十天還沒到,五天到了,從事發至今,一個月過去了,已然開機的項目因趕工都完成拍攝計劃的一大半了,進度飛快。
此時,才得到餐飲組報賬出了問題的導演和制作人,才明白什么叫化骨綿掌,無聲無息,能打的人內傷。
此時的導演和制作人已經一點火氣都沒有,反而有種懸著的靴子終于落地的安心感,這種手段就證明,姜南柯并沒有想無差別搞死所有人,讓整個項目跟導演一起死,對方還是想解決這件事的,只看導演怎么表達道歉的誠意。
制作人的建議是,我找我另一個老板搭橋,那也是大導演,姜南柯多少給兩份薄面,等見到人,你就直接跪。李俊毅深思后,拒絕了這個提議,他認為姜南柯想看到一些更實在的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