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老師不能接受這樣的事,由他舉起火把聚集了一群民間有識之士的反抗力量,最終在同年11月,讓案件一審開庭。
兩姐妹吃飯的時候已經是十二月了,案件一審判決已出,涉及此案的校長被判五年,教務長被判十個月,兩位老師被判兩年。
一審判決如此之輕,媒體和民眾都大為惱火,偏偏在司法領域這已經是重判,都說了法律不完善。但即是如此,被判刑的當事人依舊不服,申請上訴。
彼時樸嘉熙很同情一審的法官,真就是吃力不討好,怎么做都是錯,法律不完善他能怎么樣呢
彼時姜南柯初聽這事兒時,惡人已經伏法,她也就只是聽聽。
等到二審,此時已經是2006年七月,媒體的關注度已經不高了,或者說沒了都行,時間線拉太長,再大的輿論都有平息的一天。
時隔大半年,還是樸嘉熙跟姜南柯講起二審的事,此時姜南柯就不太舒服了,這種王八蛋還t能上訴關鍵是t上訴成功了
被告通過一系列小說里寫的手段,拿到了眾多被害者家屬簽署的和解書,校長和教務長從有期徒刑改緩刑,放了。此后校長還再度回到學校,小說里男主在法庭外被水槍攻擊,就是民間組織的抗議,抗議長達兩百多天,依舊什么都改變不了。
而也是這一次,姜南柯覺得她好像可以做點什么。因為姐妹說了半天,所謂的政府的困境講直白點就是錢的問題啊。學校的學生無處安置是最大的問題不是么,那可以用錢解決的問題,她為什么不去試試看呢。
2006年八月,姜南柯跟樸嘉熙說了她的想法,姐妹起先不太贊同,事情內情要更復雜,關鍵是那幫人什么都干得出來,牽扯其中的受害者有人都是被謀殺。樸嘉熙怎么可能讓姜南柯去介入這種事,但姐妹也知道自家孩子就是一根筋,她要是死命攔,那死孩子說不定會偷偷干。
與其讓姜南柯跟個無頭蒼蠅一樣闖一攤爛泥里,弄不好就深陷其中,樸嘉熙寧愿把事情放在可控的范圍內。進而有了金子琳的登場,是樸嘉熙把她介紹給姜南柯。
這人本是婦女兒童部的一位科長,案件涉及兒童,而且有多方報道,媒體關注度高,金子琳就是當初負責此案的人員之一。
講起來雙方初次見面時,只看面相,姜南柯對這位姐姐或者阿姨觀感還不錯,對方看著很和善。可隨便聊兩句,初印象就跌了,對方感覺像是進階版的樸嘉熙,就是純粹以利益為導向的那種類型,政客
2006年的姜南柯只是個藝人而已,不論是媒體還是普通民眾都只當她是藝人。而九十年代就從首爾大畢業的金子琳可是典型的社會精英。后者把前者當學妹,態度還是不錯的。
但基于姜南柯藝人的身份,藝人學妹要干涉媒體頗為關注的熱門事件。就讓學姐很自然的以為,學妹是想要借此事炒一波新聞,為此,金子琳很直接的問姜南柯,你對這件事的資金投入是想達成什么樣的輿論效果呢頗有點對方說得出她就做到的淡定,就是花錢的交易,學妹給錢她出貨。
作為中間人,介紹兩人認識的樸嘉熙快速打斷學姐,表示學姐誤會了,隨后詳細解釋姜南柯是單純的想做個好人好事。能不曝光盡量不曝光,最好不要曝光。
彼時金子琳不太信,但當姜南柯拿出一張二十億的支票后,學妹到底有什么目的就無所謂了,給錢就行。學妹不想站在臺前當英雄,對她是有利無害,這英雄她可以做啊,她還可以借此造勢,即能讓學妹的錢花得物有所值,也能讓自己的事業再攀高峰,雙贏。
自此,這對雙贏的組合就達成了,姜南柯負責給錢,金子琳負責沖鋒陷陣的合作模式。
從2006年到現在,四年過去了,金子琳已經成為光州議員并且籌備往國會沖。同時她也分別拿下了學校,安置好學生,送惡人進監獄,以及花了姜南柯近兩百四十億的輝煌戰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