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因為兩個年輕人自己都看對眼了,當即表示同意這門婚事(其實這在古代是不符合規矩的,已經違背了媒妁之言的要求)。
雖說在流程上,這不符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相親過程,但是在包家人和秦檜看來,這這并不算什么。
包壽年作為一位父親,是非常希望并且焦急的,想要將自己的女兒給嫁出去,所以對于這些這些規矩已經都不在意了,他就差把女兒直接送人。
秦檜本來就是一個從后世穿越過來的人,他最不喜歡的事情,就是被太多的規則所束縛,前面的故事有提到過,在過年的時候,幾乎一個多月的時間里面,天天都有不同的規矩,這就讓秦檜有些受不了,他習慣了之后的無拘無束。
至于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這一套,在他的眼中更是不足掛齒。
他從來就沒有這樣的概念,他所在的時代,早就已經在大部分的情況下,沒有了這些流程,雖說有的地方還保留這樣的習俗,在相對偏僻一點位置還尤為如此。
至少秦檜自己前世,是不知道這些相親流程的,他沒有被安排過相親,他這樣沒錢、沒車、沒房的**絲,就算是專業的媒人也看不上。
不論如何,虞允文和包蓮君這件事情算是定下了,兩家的家長自己已經破了規矩,不過該有的程序還是不能夠省掉。
為了能夠不落下閑話,將之前的所有程序全部都補齊,之后有秦檜趕快請了媒婆,包了個大紅包給他,是個意思,然后打法她到包家提了個親,包家半推半就的同意了,這才算是補齊了全部的程序。
兩個年輕人在相親之后,互相之間看對了眼,都已經同意了這門婚事,沒有什么是兩家需要再好商量的了。
包家之前為了將女兒給推銷出去,已經是愁死了,有人愿意要自己的女兒,包壽年自然是一百個同意,還愿意倒貼些錢財,囧。
之后就沒什么需要商量的了,兩個年輕人的婚事就這么定了,兩家一起選了一個黃道吉日,正好是三天之后,包家是真的想要把女兒快點趕……嫁出去。
不過對于秦檜來說,還有很多事情需要去做,首先是到自己宅子的附近,又給虞允文買了一處小院子,這可花了不少人,這錢當然是秦檜出的,這讓秦檜終于覺得,當師傅可是沒有那么容易。
之前錢灼要結婚的時候,也是自己出錢給他買的房子,給他辦的婚禮,好在辦婚禮不需要花多少錢,如果說秦檜再多收幾個徒弟,多給他們買房,辦婚禮,自己豈不是要破產。
還好秦府家中的下人們,集體來到了虞允文的家中,給他進行婚禮的準備,人多力量大,一切都在有序的進行。
因為之前秦府已經經歷過了兩次婚禮,所以這一次所有人都比較有經驗,兩天的時間就將虞府上下弄的紅紅火火,喜氣洋洋,一看就知道是要娶親的。
秦檜的府上只有一匹馬,這一匹馬還是當時趙構高興,所以賜給秦檜的騎乘用的,屬于是御馬,這匹馬已經陪著秦檜,去過不少地方平定叛亂了,不過之前去大理國沒有騎這匹馬。
這樣的馬是不能夠隨便借給虞允文使用,如果被上面的人知道,或者是被同僚捅出去,這可是欺君之罪,絕對是要殺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