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不怪他們現在才想起來這事兒,人命關天,特殊情況除外。
福祿縣里死人不算特別的稀罕,但是大多數的時候命案如許多其他案件一般,當事人都不愿意報案。
報了也得有人肯管不是管也得能明辨是非不是
如果報了案,縣衙敷衍,沒完沒了逮著報案人一天問八遍,就是不見他抓到嫌犯審一審,那還報個什么案一回兩回的,心也就冷了。
如果縣衙插手了,最后還是胡亂結案,指個破爛乞丐說是兇手就算破案了,報案又有什么意思呢一年二年的,人們也就不給自己添堵了。
縣衙管了事兒,下到村里還得好酒好菜招待著,何苦給自己找事呢
許多鄉民會選擇私了,又或者請教于族中長者、村中老人、住在深宅大院里的鄉紳。而鄉紳通常又是鄉間一姓一族里有頭有臉的人物。
祝纓頭回下鄉就只有雞毛蒜皮,第二回也沒遇著特別的大案,也有這種慣性的原因。
今天居然有人報案,這就有點奇怪、值得抽空想一下了。
這些事祝纓都想到了,但她還得先按照程序走一遍,既顯示縣衙不會不管百姓,也顯得她是個縣令、是有些朝廷威嚴在身上的,有事兒她會安排該履行職責的人去做。以她的經驗,本地“民風淳樸”,犯人犯案手法也比較不遮掩,司法佐查不出來她再去看,也不怕時間長了會遺失太多的線索。
她派出了高閃之后,就又招了司戶佐來。上縣的司戶佐也是四人,祝纓到了之后就給補齊了,現在四個人到了,她就吩咐下面的事情了“將縣內石匠的名冊統計出來,我有事要派給他們。”
司戶佐們一齊答應了。
祝纓又說“另招人來服今年的役。要去采石場做活計。”
“是。”
司戶佐們并不質疑祝纓這個決定,也沒人說“春耕剛結束,該愛惜民力”。他們只問了一句“大人要用多少人呢我們也好準備。”
祝纓道“祁先生,你來跟他們講。”
數目是祁泰給算出來的,按照“先縣、后鄉、最后村”的次序,凡人口超過二十戶的村莊都要立識字碑。從全縣征發相應的人手,再由縣衙統一調度。否則二十戶的村子讓它自己立十幾通石碑,村里自己去采石頭、字還要刻得準確美觀,村民第二天就能卷鋪蓋跑進山里投奔趙蘇他舅舅了。
祁泰報了個數,祝纓道“征發來的人今年就不再征別的役了。這一點要講清,罷了,我出個告示吧。你們宣講一下。”
司戶佐們應了之后便出去忙碌了。
石匠在冊的,通知一下開工的日期就行,粗活雜工則需要到鄉村里去征調。
福祿縣這種小地方的實際情況,與祝纓在朝廷的科條規定、律法上看到并不相同,這事兒她甚至有切身的體會。那就是鄉下有許多人在戶籍上是良民百姓,但是他們也會干各種其他的活計。
像祝纓雖然不是農夫,但是跳大神之外還會做些小飾品、能幫著祝大搭板棚房子、會修屋頂等等。不少鄉民于種田之外也會些石匠、木匠手藝的,但他們又都不在番匠的名冊里。福祿縣這個地方人口不多,在冊番匠的絕對數量是很少的。
祝纓就要征發有點手藝的人來做采石、將石材粗制成石碑之類的活計,最后由技藝最好的石匠來刻字。
司戶佐們最先報上來的是在冊的石匠名單,祝纓拿了一看,正式在冊的是六人。他們是俗稱的“大工”,其他的都是“小工”,遇有事,讓大工帶著小工干,大工承擔最復雜、最難的工程,小工干些粗笨的力氣活和準備工作。對福祿縣來說,六個石匠大工是夠用的了。
祝纓今年也不打算翻蓋縣衙,有破損之處修補一下接著用。今年的人力之中,石匠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識字碑了。
她翻看名單,又命將六人的戶籍資料調了過來,看一看是不是跟龐石匠一樣,還有能干活的成年兒子。一般手藝人會優先選擇“子承父業”,然后才是“師徒相承”,也有招女婿的。官府、朝廷也希望他們一直是這樣的,父是石匠、子也是石匠,則朝廷永遠有用不完的穩定的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