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鳴鸞也已發現了問題,她想:義父難道還要將索寧家和藝甘家也設作縣嗎這些名額是給他們留的嗎
她猜得很靠譜,祝纓的打算卻不是固定在了這兩家身上,她說:“各縣還有散居的呢譬如阿蘇縣,除了你管著的,是不是還有旁的族人咱們總不能因為散居的人少,就將他們拋開了不管。那多浪費”
這都是人啊有人就有財
蘇鳴鸞等人也都了解了她這么做的原因,但是又提出了疑問:“他們要再從縣里分出去嗎”
“你們各自的縣里也沒有學校吧據我所知,都是巫師或者頭人、長者口授,他們也不怎么識字。等你們縣里各自有識字的人了,再各自回縣里開個小學校,縣里的事兒你們就自己辦嘛。”祝纓說。
蘇鳴鸞了解之后就馬上同意了,她本就有此意,奈何幾個跟她一起在福祿縣上過學的人現在干事還不夠使,且這些人的學問也不很深,所以“學校”在她這兒不得不暫時擱置。
山雀岳父等人則想:我將孩子送到大人辦的“學校”里就行,辦學什么的,以后再說。
前提定下來了,祝纓又將番學的事情給敲定了,要他們在集市交易結束之前將名單交上來,他們也都答應了。去一趟京城,比說什么都管用,尤其是山雀岳父,他現在就想把人交給祝纓。
祝纓再次為花姐招攬學生:“有女兒也可以,我這兒有教人治病的女博士。”
郎中在山里與在山外的地位略有不同,山里各寨郎中的地位更高,郎錕铻等人以為祝纓這樣做也是給蘇喆找伴兒,但也覺得這樣自己不虧,也都說:“好。”
祝纓道:“定約的時候還有些事沒有講明,譬如這集市,這些日子以來出了多少糾紛判誰對判錯呢遇到了新事情,就不能當看不見,所以要小修一下,不能到講理的時候沒個根據。”
眾人也都表示了理解。
接下來,祝纓也不用拿本子,就口述了之前與各族分別訂立的約定,現在這次修訂公約就是在此基礎上的完善和修改。
開宗明義第一條,就是講這個公約的來歷,就是祝纓主持五縣定的以后的“范式”,要各族進山之后都遵守的。這個公約的原則是,為了維護五縣的和平秩序,做為以后有糾紛時的依據。
祝纓道:“我再加這一句,法為人所用,不為削足適履,故依實情而定公約。是說,一個人買了雙新鞋,鞋子小了,不合腳,為了穿鞋就把腳上的肉割去一塊。”
郎錕铻哈哈大笑:“有這樣的傻子嗎”
祝纓道:“我這兒有一套全的律,你要為了省事兒,可以拿去抄。”
郎錕铻不笑了,因為他突然想到了仇文,他警惕地四下看了看,心道:還好,沒帶他。
接下來,祝纓將這個公約適用的范圍加以規定,東線北從塔郎縣往南到阿蘇縣與原南府的交界,北線是大江,西線至今到花帕族的部分地區,過那道長而險的山谷之后再往前三十里,即祝纓的別業與藝甘家交界之處。
南線,就是阿蘇縣的南境。阿蘇縣的范圍有點特別,它的更南方一點傳說是有海,但很少有人過去,大家也說不清楚究竟南邊有什么,蘇鳴鸞等人也沒到過海邊。這就是如今山里的現狀,邊界模糊、統治模糊。但是祝纓在畫圖的時候,大筆一揮,假裝往南有海,阿蘇縣就直到大海,反正她給寫下來了蘇鳴鸞表示滿意。
蘇鳴鸞現在也在盡力向南擴,但是成效不太大,一則她現在手上的范圍已然不小,管理起來已經比較吃力了。二則她管的人口也不算多,灑到山里跟大餅上掉了幾粒芝麻似的,人也不夠。但是她先在紙上占了
凡在這個范圍之內的,都得遵守這個公約。這個范圍之內也有零散的其他家的人居住,但是他們不能以“不是你們家的人,不守你們的法”來辯解。
第一條還要附上一句“誓守公約,如違誓言、天打雷劈”之類的咒語。
第一條這就算通過了。
祝纓無法憑空捏出一個公約來,還是得比著她背過的律條的結構來弄一個粗略的框架。朝廷修律的時候,一個總編撰帶著幾十上百號的學問大家修個幾年都是很正常的,幾個月能弄好的那叫高效或者事情并不復雜。現在這兒只有她一個通讀過律,只有她和蘇鳴鸞兩個人識字,還能弄出個啥
公約又不僅僅是律法,它的范圍比律法要廣得多。樣樣都摳得很死,讓一群不識字的人全記住是不可能的,這就失去了訂立公約的意義。所以只能是暫定個框架,細節留待以后出現了問題再做補充。
第二條,繼續定一些分支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