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九章2022101
“嗯”
“嗯嗯嗯。”
鐘離珺吃五花肉時發出的怪音并未引起他人的注意,原因很簡單,熱炕頭酒館中絕大多數客人都與他一樣,發出舒爽的聲,這些人都被熱炕俘虜了。
這就是在寒冷的冬天蒸桑拿的快樂吧。
鐘離珺就不同了,五花肉的烹飪方式,他是看不上的,高長松都不算完全的廚子,他的手藝在鐘離珺眼中稱得上粗陋,哪怕是順德樓的廚子對火候的把握也不夠精湛。可有一點是能打動鐘離珺的,那就是高老莊特產的閹割黑豬。
這勁道的口感、噴香的肉汁,不說讓他欲罷不能,也耳目一新了。
唇舌間流淌的滋味讓他深感這趟烏斯藏之行很值
正當他想點個十二塊五花肉深入品鑒時,楊晨風塵仆仆地踏進酒樓,他脖子上依舊圍著從高長松那得來的羊毛圍巾,卻因這些時日都不曾摘下此物,又被高長松千叮嚀萬囑咐“不能水洗”而有些灰撲撲的。
哎,還是黑圍巾好啊,臟了都看不出
招呼聲從四面八方傳來。
“喲,小郎君,那圍巾還沒賣啊”
“不是說有大唐來的商賈以百錢求購嗎”
“十二郎那的毛襪,你可得了”
“我再點塊東坡肉,可否讓我在炕上多呆一刻”
大半問候竟都是沖著圍巾去的。
再仔細一看,楊晨的穿搭跟先前又不大一樣了。
這天雖不說天寒地凍,也絕不能讓人如魏晉名士一樣寬袍廣袖、穿著木屐到處跑,眼下每日最低氣溫已到10度以下,正處在深秋與初冬的交界處。
不見大街小巷上的人已穿上紙裘、皮襖,這年頭的衣服不如后世保暖,除非是那些要風度不要溫度的,否則都穿得里三層外三層,臃腫得很。
楊晨就不同了,大袖子隨著他走動一擺一擺,一縷風透過洞開的大門,鉆入他的袖中,那沒什么重量的絹絲被風揚起,看著多瀟灑。
就這樣還不夠,楊晨慢條斯理地解下圍巾,似準備讓他多日不見天日的脖頸呼吸新鮮空氣,誰知毛線下還是毛線,毛衣的高領籠罩楊晨的細脖子,那領子還頗為時髦地向下翻折。
他做作的展示順利吸引了在場人的注意力,也不枉楊晨特意跑進酒樓,就為展示自己的新毛衣了。
眼尖的食客也不吝嗇于幾條稱贊,不知是故作驚訝還是真的很驚訝“喲,這件衣服不會都是毛線制成的吧”
楊晨鼻子都要翹天上來“那是,這衣服在烏斯藏都是獨幾件,要不是我跟十二郎友情深厚,他怎會賣給我”
他又“不經意”透露道“那些波斯商人也對他的毛衣很感興趣,特意去拜訪高老莊,買大小件,想來再過段時日,咱們這的毛線衣物就會像產自高老莊的白酒一樣,進入長安,被那些士族的郎君搶購一空了。”
這他講得不夸張,來自烏斯藏的酒在長安被炒上天價,只要是愛飲酒的文人墨客、達官貴人,都知道烏斯藏的高十二郎善釀酒。
當然,也有人聽過一些奇怪的傳聞,比方說他擅御獸之類的。
后面說不定會傳出“高十二郎擅織毛衣”之類的傳聞。
毛衣的走紅在唐代是一定的,人都不喜歡臃腫,尤其是吸收了胡人精煉衣物的唐朝人。
想想就知道了,大花棉襖穿上去有多笨重,這年頭的絲綿保暖性還不如棉花呢,比起讓自己胳膊肘都不能肆意彎折的唐代秋冬袍,毛衣真是輕便了不知多少倍,而且毛衣多貼身啊,穿著好看、帥
羊毛圍巾只是高長松的試水作,真正讓他打響名頭的是毛線襪。
其實高長松一開始想織手套,然而手套,也就是這年頭的手衣,真不怎么受歡迎,原因是唐宋衣服袖子都大,人手冷就干脆把手縮袖子里,哪需要手套多此一舉。
相較之下,毛襪就比較實用了。
在古代,毛襪不叫襪,叫“足衣”或者“足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