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二手房的,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帶看客戶完了后,要是將客戶拉到店里,坐下來談房子的事情,很多客戶都會選擇開自己的車載著經紀人前去,甚至有的還喜歡步行,慢慢走。一邊走,一邊了解周邊的配套,學區,交通等等。
到了這一步,常常經紀人就會將電動車放在小區門口,或是拜托自己同事將其騎回去。多來回一趟,只要能夠簽單成功,這些都是無傷大雅的小事情!
楊旭走了,喬陽轉身跑到附近的飯店,先吃一頓再說,先前的那頓飯,因為帶看陳哥看房而只吃了幾口,導致現在的肚子空空如也,饑腸轆轆,還是填飽肚皮再說。
隨后,喬陽也沒有直接回去店里,而是去了不遠處的一個照相館。全因之前段燕說的總部那邊需要他的照片,用以備案,好給自己“轉正”。
志遠不動產關于經紀人薪資這一塊兒,是按照底薪加提成來結算的。入職經紀人的底薪是3000元+20%的傭金提成。轉正后,3000元+200元全勤獎+300元住房補助費+30%提成。
從轉正后的那一刻算起,傭金累計達到10萬元,提成+5%。累計達到25萬元,提成+10%。累計達到50萬元,提成+15%。累計達到80萬元,提成+20%。累計達到120萬元,提成+25%。
55%的提成,也是目前公司公告里面達到最高的待遇分成。至于豪宅部那邊怎么計算提成,這個喬陽倒是不大清楚,甚至于在前世,也沒有怎么了解過這方面的信息。
不過,那里距離自己尚遠,且并不是一個非去不可的地方,還是好好做當前的業務為要!
當然,升提成,也是在計算完整月后的個人總傭金才能算數。比如,喬陽現在完成了10萬元傭金,尚沒有轉正,只能按照傭金的20%算工資。而不是30%。再如,喬陽轉正后,一個整月完成了20萬元業績,在下個月10號發工資前完成了25萬元業績,那也只能按照35%計算,而不是40%。
除過這個之外,在志遠不動產,租賃單的分成是房源方50%,客戶方,即為帶看成交方占50%。
買賣單,則是房源方總占30%,無照片25%。鑰匙方10%,獨家委托10%。客戶方15%。
例,喬陽前段時間成交的那個單子,收傭4.8萬元。房源方是志遠不動產心語花園店B組業務員,有照片。鑰匙是喬陽同組的一個同事配的,無委托。客戶是喬陽自己的。所以,這一單最后他所能夠拿到的傭金是4.8萬元的60%,2.88萬元。提成5760元。
也就是說,在沒有轉正之前,喬陽簽約的那一個買賣單,拿到手的提成為5760元,要是轉正后,就是8640元。加上底薪,也是月入上萬的人了。
之所以在買賣單里面會突顯出來一個客戶方15%的提成,那是因為二手房市場的特例決定的,大家都在發布網絡,幸運兒太多,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紛爭,也就產生了這么一個不算是很人道的分成,即為第一個將這個客戶(在公司成交的客戶)錄入到房友系統之內,無論是公司誰成交,此人都會有15%的提成收入。
也給業務員提了個醒,有客戶咨詢,還是先錄入到房友系統為上,不要捂在手中,等著那個客戶跟其他公司,或是同事成交。這也是為了避免業務員走“私單”的情況出現。
不過,志遠不動產對于那些租賃客戶,是沒有這么嚴格要求的,誰讓這些客戶太多,成交時間也太短了呢?只有成交后,為了報備給公司總部,才需要將這個客戶錄入到房友之內,其他的,任由業務員自己做主。
顯而易見,在租賃當中,“私單盛行”!
這也怪不了業務員本人。一個3000元的租賃,成交方的業績為1500元,提成是300元。而一旦“走私單”的話,至少,也能夠拿到1000元到2000元左右。為了這個錢,誰還管公司的“規章制度”呢!先保住自己的生活消費再說。
相比較來講,買賣單的風險太大,走私單也就沒必要了,有個正規公司在后面支撐,業務員也能夠安然的拿著那份“錢”,不然,售后沒有那么容易做好,一旦失誤,還會惹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