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知道,但不在意。哪怕是魔刀,也是能被人操控的。他認為能用好這一把魔刀,恰似趙高在嬴政手下不敢作亂。
宣宗之治穩步推進著,暫停數年的下西洋又搞了起來。
當時鄭和已經病逝,宣德九年,由王景弘接任,第八次向西洋而去。
當時,朱瞻基三十五歲,正值壯年。
個人推測他接下去可能實施的施政方針。
朱瞻基懂軍事,也懂文治。
或許,等海上朝貢逐步恢復,大明經過幾年的休養生息,有人又有錢。那時再向北擴大防線,將內斗兩敗俱傷的瓦剌與韃靼一并拿下。
推測只能是推測。
下西洋的寶船未歸,宣宗十年,朱瞻基猝然駕崩。
死了。
朱瞻基英年早逝,僅僅三十六歲,死得比他的父親、祖父、曾祖父都要早。
此時,太子朱祁鎮八歲,沖齡即位。
對于朱祁鎮來說,卻與歷史上少主登基的內焦外困截然不同。
沒有地獄開局,恰恰相反當時朝野平和,乃是一派盛世景象。
沒有藩王動亂,治國有道的文臣武將皆在。宮中,太皇太后張氏壓陣,她不曾濫用外戚,更沒讓宦官們泛起風浪。
一切似乎有序發展。
朱祁鎮有足夠多的時間成長,學會怎么做有本事有擔當的君王。
從正統元年到正統五年,給足了他五年的時間學習。
1441年,正統六年,朱祁鎮十四歲親政。
后一年,太皇太后張氏薨逝。內閣“三楊”年事已高,漸漸淡出政壇。
朱祁鎮到了能大展拳腳的時候。他開始啟用宦官,提拔身邊的太監王振為司禮監掌印太監,同時放任喜寧之流。
有人說年輕皇帝剛剛親政,他要與成熟的文官集團對抗,不得不重用宦官去分權。正好他爹先破了祖制,給太監能處理政務的權利,這就名正言順地用起來。
這樣解釋倒也符合邏輯,卻冒出一個非常基礎的問題。
對誰委以重任之前,最基本的是要判斷所用之人是什么品性。
孟子曰“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自古以來,能以此為標準的皇帝沒幾個。
即便朱祁鎮不以此要求自己,可他但凡想過讓大明向好的方向發展,總該有用人的底線。不能讓能力不足、欺辱忠良、以權謀私的奸佞小人上臺。
王振、喜寧是不是在皇帝面前表現出能力卓絕、剛正不阿、沒有操弄權術的野心呢或是他們曾經偽裝得太好,把朱祁鎮給騙過去了呢
答案否。
朱祁鎮就是自私自利,從無顧全大局,更不談以大明江山為重。
第一案,與于謙相關。
正統十一年,內閣三楊相繼去世。王振的權力越發大了,開始向百官索賄。
于謙任職巡撫,進京述職,他從未給王振送禮。
不久后,于謙就被通政使李錫彈劾,被指控因未晉升而心生不滿,擅自推舉旁人取代李錫。
隨即,于謙就被投入了獄中,被判處死刑。
李錫是受到王振指使,而這樣荒唐的判決也是出自王振手筆。
如此斷案,一石激起千層浪。民憤四起,官員們也聯名上書。
于謙是什么樣的人,那是有目共睹的。
永樂十九年,他取得進士入朝為官,曾隨朱瞻基平定朱高煦的謀反之亂。
后來任職江西巡案,平反數百起冤案。
再后來,巡撫河南山西,興修堤壩、剿滅盜賊、助力當地農事等等,為官清廉,頗受百姓愛戴。
這樣的官員怎么可以因為王振的一己之私就被判死罪。
所謂的罪名也根本不成立。于謙推舉的王來、孫原貞,都是賢能之輩可當重任,壓根就沒有胡亂舉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