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火出版社跟玉郎出版社之間的漫畫爭霸,在林棋看來不過是過家家,關鍵的不是利潤,而是這塊市場的人才。先把人才給籠絡好,事后,林棋的很多布局,才能夠被執行。
這倒不是動漫產業本身的利益,龐大到令人眼饞的地步。
漫畫行業即使做大到日本漫畫的程度整體規模也就兩三千億日元,動畫行業也差不多,兩者加起來市場規模可以達到5000億日元。
也就是說,動漫作品本身發展到極致,把全世界的半數蛋糕都吃掉,也不過是幾十億美元左右的總盤子。
未來游戲行業高速發展,逐漸跟動漫行業不是一個級別。但是,動漫行業幾十年后,市場規模跟現在依然差不多,如果,林棋不是擁有未來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創意作為支撐,也不會打算投資這個利潤和規模不是很大的市場。
而動漫產業甚至被日本稱之為支柱產業,如果僅這么一點點利益,怎么可能配得上支柱之稱?
事實上,動漫產業之所以是產業,并不是漫畫和動畫作品本身的銷售,而是根據其作品衍生出來的周邊產品和產業的價值總和。
比如,有些動漫如《超時空要塞》、《lovelive》之類的作品,除了出售動漫作品本身取得的收入之外,其動漫音樂專輯也是非常暢銷。
《哆啦A夢》系列更是能夠出售形形色色的周邊IP開發版權,文具、服裝、裝飾、食品……無數個領域的開發,讓其成為當之無愧的產業。
林棋在21世紀,拷了一堆的漫畫,準備重點搞的,并不是什么《斗破蒼穹》、《斗羅大陸》、《圣斗士》之類的漫畫,而是——《四驅小子》!
《四驅小子》的價值不在于它的漫畫和動畫賣了多少收入,而是在于它是賣迷你四驅車的軟廣告,它是周邊商品的利益,比其作品本身龐大百倍的超級IP。在《四驅小子》之類四驅車動漫上投入1億,在周邊迷你四驅車產品方面,可以撬動年產值100億的市場。這個市場并非是曇花一現,**時期可以維持20年。即使到21世紀,迷你四驅車熱潮消退,其龍頭企業田宮模型公司,依然還是有利可圖的。
魔方、積木、變形金剛和迷你四驅車——這四種玩具,可謂是80年代~90年代玩具界的四大金剛,每一種都是年產值20億美元以上的神級玩具!而魔方和積木,跟風生產的模仿者太多了。
但是變形金剛和迷你四驅車,很長一段時間,卻是被壟斷的。嚴格意義上講,是IP壟斷。
你生產出來的機器人,不能跟變形金剛一樣,否則,就是侵權。而即使是類似,由于你的機器人沒有IP加成,不是變形金剛里面的誰誰誰,誰會高價買這種塑料呢?
同樣,你的四驅車不是“天王巨星”、“燃燒太陽”、“沖刺流星”、“大炮特使”、“舞蹈天使”之類有IP的存在,跟同好者在一起,人家都是四驅車都是有IP有名堂的,你的在動漫里面找不到影子,那就尷尬了。
變形金剛和迷你四驅車,主要都是靠著動漫作為宣傳,從而打開了產品的銷路。孩之寶的變形金剛,田宮模型的迷你四驅車。靠著比技術專利壟斷更強的版權IP壟斷,讓其形成了超強的護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