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一邊驗尸一邊向仵作言明規范“凡驗婦人,不可羞避,不可令人遮蔽隱秘處。所有孔竅都應該細驗。若是心中有忌諱,可搬到光明處,讓大家都看到,以避嫌疑。”1
剛說完,他就從女子抽出一根長長的細針。針尖在陽光底下泛著青色,顯然是淬了毒的。
件作萬萬沒想到的確是在隱秘處查出了致命傷,頓時慚愧萬分,又對宋慈生出了崇拜之意。躬身到底“多謝提點大人教導”
宋慈十歲拜朱熹的弟子為師,他所學的程朱理學講的是唯心主義,而他所奠定的法醫理論卻完全是科學的唯物主義。他注重證據,求實
求真,尤其是物證。
物證同樣也是現代偵查中在定罪時不可缺少的要素。
公安局的審問室外。
兇嫌的親人在面對警察訊問的時候支支吾吾,表情躲閃,言語模糊。審訊室的單向玻璃外,刑警正在觀察情況。
“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撒謊。”想要替親人遮掩嘛,這樣的事情也很常見。
這時候,穿著白大褂的法醫匆匆而至,給刑警隊長送上一份報告“不用擔心。人會撒謊但證據不會。我們在現場提取到了一枚指紋,證實了他兒子在當晚去過案發現場。而且兇嫌指甲里的皮屑也與他兒子的dna相符。
刑警隊長接過來“太好了有了這個我們就有把握讓他開口”
從這些方面都可以看出來,宋慈內心對于正義的追求、對于給死者沉冤得雪的執著,超越了他所接受的教育。
與什么士人顏面、道學地位相比,他覺得前者是更重要的。這才是人性的光輝
宋慈只覺得自己的眼眶一熱,五十多歲的人了,在官場沉浮多年,竟然為了一席話而差點沒控制住自己的情緒。
自己為什么頂著壓力也要親自去驗尸,即使與現在的“禮”不合,也要堅持自己的做法
因為他覺得這才是正確的,讓每一樁案件都能夠沉冤得雪,清清楚楚,這的確是他內心真正所想。
酒樓中的同僚們和同窗們,有人面露愧色。有一個剛剛還遠遠躲著,不愿意來燒熱灶的同僚,此刻卻端著酒杯走了過來,面色誠懇
“惠父,之前我的確輕視于你,覺得你這樣是丟了讀書人的品格,自甘墮落。但現在看來,是我自己太過狹隘,遠不如你。我罰酒三杯
宋慈連忙起身。
比起剛剛那些湊過來套近乎的人,他反倒覺得此人更為可交。西漢。
身為儒家的代表,董仲舒卻對宋慈欣賞有加“恤刑慎獄、決獄謹慎,這才是真正的君子做法。禮是用來約束自己的內心,而不是為了限制律法,束縛手腳。
他打心眼里看不起后世那些歪曲了圣人言的理學,覺得不過是賤儒、酸儒罷了。
除了對仵作技術上的指導之外,洗冤集錄對負責刑獄
的官員也提出了一些規范的要求。
比如,要任用文官,如果因為偏遠之地實在沒有文官的話,那就選用會識字的武官。這一點我倒不認為宋慈是輕視武官,倒是更像他覺得查案還是要有基本的知識儲備的,否則就會被“仵作之欺偽,吏胥之奸巧”所糊弄。就你好歹得認識字,能自己會看卷宗。
另外,去轄下的一些城池鄉鎮查案的時候,除了不能和地方的官員來往之外,還不能和秀才和僧道打交道。因為這些人上能通官府,下能聚集民眾,很容易惹出點什么事兒來。
因此,這本書堪稱檢察官和法醫的圣典指南,從它被刊印以來,后世相關從業人員幾乎人手一部,再也不怕專業不過關或者是被底下人糊弄,簡直太好用了
明初。
一名剛剛考上了進士正要去上任的新晉縣令正惴惴不安。如何考試他懂,并且考得還挺好。
但如何做官,他還沒整明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