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友德這才生出了好奇心,仔細將發黃紙張上的字跡一一辨認。
1999年10月4日,瑤城第二看守所發生了一起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于春風,1999年9月20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羈押于第二看守所第四監室內;被害人王光霖,1999年9月25日因涉嫌詐騙罪同被羈押于第四監室內。兩人因就餐、洗澡、上廁所、夜間值班等瑣事發生爭執,案發前已發生過多次爭吵和一次肢體沖突,被監室內其余人等及看守所管教阻止,并于1999年9月30日被分別安排至第六及第一監室,分開關押。1999年10月4日上午室外活動時間,于春風與王光霖再起爭執;當日夜間熄燈后,于春風砸開第六、第一監室牢門,進入第一監室,襲擊當時值班的王光霖,導致王光霖當場死亡。
案件經過大致如此。
卷宗內,有警方在現場勘驗的記錄,能看到監室內大片的血跡,血跡被踩得亂成一團,腳印到處都是,可見當時的血腥混亂場面。尸檢結果顯示,王光霖直接被于春光砸開了腦袋。明明沒有使用工具,于春光的拳頭就像是榔頭一樣,輕松就砸碎了人體堅硬的顱骨。
于春風的開鎖手段也是同樣的匪夷所思。當時看守所使用的并非電子鎖,而是鐵鎖。于春風就用他榔頭一樣的拳頭砸開了兩道鐵鎖,堂而皇之地闖入監室。他鬧出的動靜驚醒了不少人,誰都沒想到他會做出、能做到這樣的事情,并且完全無法阻止他的行兇。他在眾目睽睽下殺了王光霖。
從當時幾個監室幾十名在押人員的證詞中,能看出這件事是多么的驚人。他們在描述整件事經過、回答警察訊問的時候,都無法保持冷靜。
案件事實清晰,證據確鑿。無論人證、物證,都很充分。
只是很簡單的案件。
要說不可思議,就是于春風的拳頭有種不可思議的堅硬了。
林友德這樣想著,卻是艱難地辨認著辦案刑警不太工整的字跡,將于春風本人的證言再次閱讀了一遍。
“我聽到了一個聲音。就是王光霖被送進來的那天,頭牌大哥問他叫什么、犯了什么事情,他說自己叫王光霖,被人陷害了,說他騙錢。我腦子里那時候就蹦出來一個聲音,跟我講就是他、殺了他,不停地說、不停地說”
“他吃飯的時候,用的是左手,拿勺子的時候這個手指頭左手無名指會翹起來。我看到那畫面,腦子里又有聲音出來,還是那句話,就是他、殺了他”
“他看我的眼神很不對勁,挑釁的眼神,還看不起我,故意找茬。我撒個尿,他都在旁邊嘰嘰歪歪”
“我們中間隔了兩個人,但我能聽到他說夢話的聲音。他說他要殺了我,要殺死我”
“我是為了自保,是正當防衛”
“我沒有砸門。門一推,就開了。手手是打他的時候傷的。我真的沒有砸門。門鎖自己開了。我也不知道為什么我是正當防衛,他先想要殺我的。我不殺了他,他就會沖過來殺了我”
“我不是故意和人換班。我不知道他那天夜里輪到值班,不知道他幾點值班。真的,那天晚上,我值班的時候,門鎖自己開了。我知道,他那邊門鎖肯定也開了,我不先殺了他,就是他來殺了我”
于春風在證言中反復強調,他是為自保才殺了王光霖。可他不出王光霖預謀傷害他的證據。他如同得了癔癥,反復囈語。
警方也對于春風的精神狀況做了鑒定。
然而,根據監室內其他人員的證詞,于春風在當日早上和王光霖發生沖突后,就打聽了王光霖的夜間值班時間,并和自己監室的人員換班。種種跡象都表明,他是有計劃地襲擊了王光霖,作案時力大無比,但神志絕對是正常的。
林友德將于春風的那些囈語反復看了多遍,再看王光霖的尸體照片,忽然就想起了警察系統內的一個怪談。
瑤城的看守所,不知道是哪一間,總之是有一間看守所,在押人員的自殺率比其他看守所都要高。久而久之,送入那間看守所的嫌疑犯都少了。相比其他看守所擁擠糟糕的環境,那里有些監室甚至能做到單人間。單人間并不是好事。沒有人看著,嫌疑犯自殺都很難被及時發現。不過,即使是多人間,依然有嫌疑犯離奇地成功自殺,攔都攔不住。所以也就沒區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