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轉院過去安頓好了,病房里沒別人了,桐桐才從包里摸出另外一只手機,然后遞給四爺“你再跑一趟,給送到出警的那個派出所去。”
什么意思不打開手機將里面的東西導出來我不信你沒弄到密碼。
“那是犯法的。”桐桐看著四爺,似笑非笑,“去吧送去吧。”
四爺點了點她,咬牙切齒,“行我給送去。”
當時車座上一個包,一個手機。收拾的人順手把手機放包里了,結果手機不是受害人的,而是施暴者的。
手機被送回來了,也到不到周娜手里。
周娜沒承認報假警,但尋釁滋事,威脅恐嚇他人,卻足夠她拘留幾日了。
人拘留了,她隨身的物品要上繳保管,然后叫她這個當事人確認的。她以為她的手機落車里,誰知道當天晚上又補簽字,手機被誤放到林雨桐包里,她拿回來了。
她其實當時沒多想的,拿回來就拿回來了。
五天之后,她就被放了。
而放她的這一天,桐桐和四爺也來了,兩人拿了錦旗,是來感謝民警的。另外還拿出一萬塊錢來,希望找到那個熱心的好人,謝謝他能及時報警。
結果周娜一被放出來,就碰上桐桐了。
桐桐坐在車上,對著她揚了揚手機,挑眉笑了笑。
周娜摸了摸自己的手機,從頭到尾的回想她關了自己的手機自己當著她的面開機自己沒避開她輸入了密碼手機離開了自己,中間間隔了至少四到五個小時。
也就是說,她完全有時間解鎖自己的手機,然后將手機里的東西導出去。
手機里的秘密可太多了
可偏偏的,這種事都是自己猜測,一點證據也沒有。
她趕緊聯系其他人,找那種能跟林雨桐說的上話的,一個舞團的人,“幫我約一下林雨桐別說我要見,就只說你有急事要見她。”
然后就被約到了,在酒店。她說她不出來,她身體不好,才出院,不能隨便出門。
周娜沒猶豫,直接上酒店。
門一打開,桐桐就要關門,兩人僵持了半天,桐桐才朝她冷笑一聲,“請進。”
周娜不敢在林雨桐的地盤上瞎說話,她怕藏著監控設備。因此,她盯著桐桐的眼睛,咬字很重“我是上門道歉的也愿意做出經濟賠償”
桐桐捂住嘴,看向對方。
周娜對就是封口費。我知道你拿我的東西,我愿意給你封口費。
“只是住了幾天院,沒花多少錢。幾千塊錢的事,又不是花了百八十萬,非得找你要。”桐桐就說,“不用了,以后咱們井水不犯河水。”
話是這么說的,周娜卻抓住了東西。她說拿百萬來
真是獅子大張口。
“不僅是這次的事,還有之前叫你跟朱團長應酬那次,精神損失費也算上。”周娜咬牙,“一百萬,咱們之后井水不犯河水。”
“非給不可嗎”
“對不給我心里不安。”
桐桐就說,“那得有見證的人呀要不,去找個律師做個見證。您看,你要給,我不敢不要。要了我又害怕您能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