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聽你的。
找個一家律師事務所,找人擬定了賠償協議,一切是出于自愿,然后做了賠償。
轉賬一到,桐桐順手就把賠償協議拍下來,給身份證等信息打碼之外,其他的都拍清楚了。她直接給發群里。
群里各位都看清楚,我住院她賠償給我一萬。
她叫我去應酬,給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傷害,她自愿賠償九十九萬。
你們還有誰是被她安排陪酒去的,甚至去做更過分的事,不要求她賠償嗎
發完一分半鐘,她果斷的撤回。然后編輯了一條感謝周姐的信息發了出去,意思是合作一場,好聚好散。
但這么長的時間,總有人看見了。
周娜還沒走到車上呢,電話便打了過來,“周姐,您能給林雨桐賠償,怎么就不能給我賠償。九十九萬,一分不能少我不知道你為什么給她賠償的,但您也別覺得咱們好欺負。錄音我們有,視頻我們也有。再不行,我們還能相互作證。”
“誰告訴你們的”
“林雨桐在群里都謝您了,您還裝什么呀”大家忍氣吞聲,不就是為了在你手底下掙錢,找工作的機會嗎這么商演,我們什么時候能攢出百萬來呀
可周娜哪有那么多錢賠給那么多人
于是,周娜被告了。談崩了嘛,人家拿著證據報警了,要她經濟賠償。
可你們這么多人要經濟賠償,卻忘了,你們那些證據能證明有些人她違法了。不僅是周娜,還有那個什么朱團長。那些視頻里,至少能證明他強制猥褻。
周娜反應過來了她被林雨桐給算計了。
于是,她開始告,告林雨桐訛詐她。
桐桐拿著手機去配合調察,“我聽見敲門聲也不敢開門,看見是她,我就有了防備,手機一直開著呢。”
然后就是那天兩人在酒店的視頻。
周娜說,林雨桐捂住嘴,暗指封口費。
桐桐搖頭“沒有啊我就是一聽她要給賠償,太驚訝她不是這樣的人呀。真沒別的意思”
周娜說,林雨桐暗時必須給夠一百萬。
桐桐反駁“住院真的只花了四千多塊錢,沒必要為這個跟你糾纏。這要是花了百八十萬的,我肯定得要。”
所謂的封口費,只要是在對方自愿的情況下,屬于賠償,是不違法的
況且,白紙黑字,這不是封口費,這是你非要支付給我的住院費營養費和精神損失費。
律師拿著筆看著周娜“您沒有證據,這屬于污蔑。”你所謂的對方看見你的密碼了,這都是猜測。但人家,全有證據,環環緊扣,處處有證人證據。
當然,從專業的角度講,你被算計的概率在九成以上。
但是沒法子呀,對方段位高,什么把柄沒留下。
也是你欺人太甚,而今這只能算是罪有應得,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