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她該為她沖動行事付出代價了。
李婭相當生猛地一口氣從下午四點睡到第二天凌晨,三點鐘的時候她從一派朦朧里恍惚發覺這里不是她在香港那小小的閣樓。被子很寬,質地稍硬,帶著酒店香氛也遮不住的消毒倉味。除了她窩著的一片小小區域,腳往哪伸都很涼。
她花了半分鐘思考自己在哪,隨后驚恐地發現她真的孤身一人跑到了犯罪之都。倒不是因為她在這里而令她感到不安,她想起自己踏上飛機時那壯士斷腕的豪邁,走進這金碧輝煌又充滿現代風情的酒店時懷揣著的遠行的風蕭蕭兮易水寒天地良心,她怎么能踩著“我們都是神槍手”的調子走進一家洋人旅館
她選擇性忽略了自己有一雙洋人的眼睛。誰知道她小時候在一堆黃皮膚黑眼睛的小孩兒堆里有多顯眼,就因為這抹藍色她的整個童年時代都被叫做格格巫。
這些都不是重點。李婭把臉埋進手掌里,呻吲一聲。重點是她來這兒的目的。她不是小蝌蚪,犯不著找媽媽。更何況她找的還是爸爸。
找爸爸。聽起來有某種尋親之旅的濾鏡加成。光是提到這三個字她就會控制不住想起迪x尼星光燦爛的煙花商標,似乎下一秒她屁股后面就會跟上一只甩尾巴的小笨狗,或者黑貓。但總之這傻透了,畢竟她不叫阿特米斯也沒有成為鞋匠出身的偉大音樂家的打算,她從五歲開始就接受自己老爸是一個被她媽睡了一晚然后一腳踹開的可憐無辜男人的事實,五歲之前她都沒見過她媽;她那會唯一能肯定的就是自己雙親健在出門在外要管好嘴巴不能讓別人隨便把她變成傳說中的孤兒,但她見到媽媽的第一天就被她投下一個驚天霹靂。
“寶貝,”媽摸著她干巴巴的小臉說,“很抱歉我也不知道你爹是誰,你可以當他掛了。”
五歲的李婭呆掉了。好在她幼小的心靈在魚龍混雜的香港街區里得到了充分的磨煉,每天在李叔店里聽到的勁爆八卦每個拎出來都能完爆她媽這放蕩不羈又不算過于出格的生活,雖然她還不是很懂那些事究竟是什么意思。她還是乖巧地點了點頭,并哀傷地接受了她爸可能是個死人的事實。
不為別的。李婭傷心的理由非常簡單。她媽鉆進后廚后她坐在長板凳上晃腿。別的小孩都能騎他們老爸脖子上,可是她不行。她只能艷羨地看著那個所有人當中她最討厭的小男孩因為他帶頭說她長得像非洲難民坐在他貴為市政廳委員的爸爸肩頭,伸手去夠卡在樹枝里的氣球。那一刻他快樂得如同這個世界的王子。
小時候的李婭頗有頭大身子小的傾向,瘦得像根黃麻桿,一雙歐美人才有的藍眼睛又大又深,眼珠大到像要掉出來。店里吃面的爺爺會戳著她的額頭說她是“小蘿卜頭”。她怎么也吃不夠,但肉分毫不長,力氣倒出奇的大。衣服掛在她身上很難撐住,這樣瘦瘦小小的她站在坐在自己老爸腦袋上的快樂的小屁孩王子旁邊,顯得三分伶仃四分孤苦,還有十分滑稽。
她覺得自己真的很像難民。也就是那么一小會,她覺得自己孤獨得快要死掉了。
然后小男孩跳下來,帶著大家踢罐子。
沒人和她玩,也沒人逼她做抓人的鬼。曾經他們這么做過,但所有人都沒法從鉚足勁的她手里跑掉。
這件事帶來的好處只有她后來跟朋友們喝酒吹逼時能夠拍著胸脯說不必小心別人要滅她雙親,只取一個媽就夠了。芬格爾瞪著喝得發虛的眼睛,連著說了三聲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