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易,說白了就是貿易,做買賣。只是為了區分軍隊經商與普通商業,才起了這么一個單獨的名字。之所以宋朝的軍隊回易現象特別普遍,主要還是因為宋朝的軍事制度和對外戰爭強度。
宋朝是募兵制,軍隊全部由國家供養也只能是國家機器,不屬于任何一個人。這點不管是唐朝還是漢朝都無法比,它們之所以盛極而衰,原因并不來自外部,而是由于內部藩鎮割據、私兵泛濫。
每次內亂基本都是以武人叛亂為初始、軍閥割據為結果。這種現象不僅僅漢唐有,到了明清甚至民國依舊存在。
宋太祖和太宗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就想出了天下兵甲皆歸國有的兵制,事實上也確實避免了國家內部的兵禍。但這種制度有個最大的缺點,還不是消弱了軍事力量,而是軍費太高。
隨著西夏的建立,宋朝等于除了遼國之外又多了一個主要敵人,連年征戰造成了軍費開支過大,國庫緊張。
在這種情況下,邊軍打完仗有時候還得自籌賞金,否則打勝了沒獎勵、打敗了一命嗚呼,誰還樂意為國出力啊。愛國這個詞喊得再響也不能填飽肚子,想讓它成為一種習慣,還得有物質輔助。
自籌賞金,怎么籌?總不能縱兵搶劫吧,于是就出現了軍隊向朝廷借錢為本去做生意的先例,待賣完貨物之后再連本帶利一起歸還,剩余的部分就是軍隊自己的軍費了。
這么一來既減輕了朝廷的負擔,又解決了軍隊的實際困難,大宋朝廷也別無選擇,只能默許了,慢慢就成為了一種常例。只要是邊軍,僅靠朝廷補給只能確保餓不死,不會做買賣的邊軍將領就不是好將領。
那軍隊和誰做買賣,且賣什么呢?主要分成兩種。一種是利用軍隊運輸系統在國內販運大宗貨物,比如布匹、木材什么的。
這有點像后世改革開放之初,很多貨物是由軍列運輸的景象。不過宋朝軍隊底線稍微高點,他們也正常交稅。
還有一種就是邊軍的專利了,他們的貨物多是禁榷品,且交易對象全都是外國人。說白了吧,就是邊防軍利用職務之便走私緊俏物資,最常見的就是茶葉和酒。
“廖春死的冤啊……劉松,派人傳信給通川堡,把廖春的尸體放下來好生安葬了吧,再替我弄塊石碑與他。”
聽到這里洪濤恍然大悟,明白了廖春為何會明目張膽的與蕃人交換兵甲,這不是他一個人吃里扒外,而是慣例使然。
雖然他做的有點過了,居然與蕃人通風報信搶劫過路客商與運輸隊獲利,但究其原因,并不是他有多壞,而是制度缺失。
“大人為何如此,豈不讓旁人笑話。”苗魁并不覺得廖春死的冤枉,僅僅是給蕃人通風報信搶劫這一條罪就死有余辜了,允許做買賣可沒說允許搶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