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事自然也只能在涼王府里辦,洪濤覺得暫時不要讓外界知道王三是誰的養女為妙,半點口風都別透露,否則對高翠峰的仕途很有影響。
同時高翠峰還帶走了一封給王安石的回信,洪濤準備答應王安石的交易。和解不和解另說,政治斗爭也沒有和解一說,保不齊下個月政局發生變化,雙方還得變成敵人。
既然是交換,自己又處于優勢一方,那就不能太上趕著,所以也得提出點條件。先讓王安石幫自己達成一個任命,然后再把真理報的一部分使用權交給王安石。
沒錯,真理報不能全給他,只能是使用權,還是一部分。也就是說以后王安石可以通過固定渠道把需要發表的文章送過來由許東來編輯之后刊登,他頂多對稿件有改編權利,沒有那篇能發、那篇不能發、該發什么不該發什么的權利。
為了表示公平交易,洪濤答應一女不嫁兩家,不會再給王安石的政敵刊登文章,僅此而已。樂意不樂意都是最終條件,沒得選。
經過深思熟慮,洪濤覺得這筆交易對自己還是有利的。目前真理報本來就在扮演反方與福州日報打擂臺,加上王安石的文章也沒什么影響,還能給福州日報提供更多標靶攻擊。
而自己也確實對王安石有需求,比如獲得更加自由一些的職位。這事兒沒有王安石的暗中協助,光靠龐皇后吹枕邊風很難如愿。
那洪濤想要個什么職位呢?兩淮修河制置使的升級版,沿江修河制置使!
制置使和節度使都是臨時差遣性質的職務,最初大部分用于軍事目的,類似于戰時的某個戰區負責人。后來逐漸演變出一些非軍事目的的職務,有點像后世的某某某項目指揮部,項目完畢職務也就隨之取消了。
比如屯田制置使、修河制置使、鹽茶制置使、店宅制置使、交子制置使、群牧制置使、封禪經度制置使等等,可謂五花八門,數不勝數。
但凡皇帝或者朝廷想起個比較大的工程或者項目,又無法由一個部門單獨執行,就會臨時性委任一位制置使來專門負責此事,通常就會稱作啥啥啥制置使。
在北宋時期,制置使還帶有榮譽性質,通常都是由皇親、重臣擔任。但從北宋末期開始,由于戰事頻繁,內官也有出任。到了南宋朝這個稱號就大幅度貶值了,甚至都不用經過朝廷指派。
洪濤的資歷和爵位足夠擔任制置使一職,所以說爵位也不是全無用處,假如還是駙馬都尉、左衛大將軍、親衛大夫啥的,就算皇帝和朝廷主動給,也得先把爵位抬一抬才可以,這就叫規制。
沿江修河制置使有啥好處嗎?屁好處都沒有,就連工資都一文不漲。只能讓洪濤的活動范圍大很多,凡是和長江水利有關的地方都能去,甚至包括了長江的主要支流。
這也正是洪濤唯一想要的,有了這個職務便利,他的活動區域就擴展了好幾倍,從成都府路向東,梓州路、夔州路、荊湖北路、荊湖南路、江南東路,一直到兩浙路,幾乎囊括了三分之一多的國土面積,還都是比較富饒和工商業比較發達的地區。
這么重要的職務朝廷和皇帝會答應嗎?這話得兩說著。洪濤覺得這個職務重要,是因為他心里有鬼。
說實話,真沒人覺得這個職務重要,狗屁權利都沒有,如果朝廷不另外明文規定讓地方州府配合,來個縣官都能不搭不理,一文錢、一個差役都別想調配。
而且這個職務還容易挨罵,一旦遇到水患什么的,但凡是和江河有關的官員都在百姓咒罵范疇內,修河制置使顯然也不可能獨善其身。
當然了,只要不是著手修建的水利工程出問題就不用擔責任,否則洪濤也不敢攬這個活兒,分分鐘會被降罪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