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有人,將我當作過一個好人。
我不太清楚這是怎么回事。
但人人都恨我的時候,我對從他們身上算計金錢一事毫無愧疚,而如今人人都愛戴我,本該是動手最好的機會,我卻遲遲不愿出動,折千桂壟斷的計劃也一推再推。
我感到自己身上逐漸有一種像是責任感的東西,仿佛我身為此地的地方官,本應有更多可以做到的事。
焦家的水比我想象中更深。
我犯了一個錯誤,我沒想到焦家的人已經遍布上上下下里里外外。
我以為差役受朝廷衙門的雇傭,為了生計,會聽衙門的差遣。
但實則月縣土地皆被大族侵占,大族又雇有護院打手,每年到收稅之時,無人敢去世家大族收錢,極難獲取稅賦,以至于縣衙財政虧空,難以承擔太大的開銷,而差役們俸祿微薄,逐漸消極怠工。
且一個知縣在當地任職不過年,焦家之流卻是世代盤踞此地。縣衙衙差皆是當地人,大多不會在知縣離任時跟著走,如果太聽知縣的話,得罪了世家大族,知縣可以離任就走,這些衙差卻要留在當地承擔后果。
久而久之,衙差反倒要與這些大族打好關系。
而這些世家大族的野心亦不止于此,他們看重衙差有執行公務之能,對他們以金錢收買,方便自己在當地做事。
衙差發現自己幫世家大族做事,能得到的酬勞,反而更勝于縣衙的薪酬,自然更愿意忠心于大族。于是,在此地,世家大族對差役的驅使能力,居然遠勝于官員。
早在前兩任知縣的時候,這些縣丞差役之流,就皆成了焦家的爪牙。
現在非但消息向上遞不出去,還被焦家發現了我的意圖。
以他們的狠辣,恐怕不會輕易放我離開。
我用最后的時光做了些準備,但愿能幫到后來者。同時,我寫下此篇自述之文,留下焦家的證物,祈愿未來某一天,能讓真相重見天日,使得善惡昭彰。
我一生追逐金銀,享盡榮華富貴,唯有生命最后幾年還算做了幾件好事。只可惜好人難當,改變原來的作風,反而給自己招來禍端。
不過,人度過此生的價值,或許不在于享受過多少東西,而在于經歷。
這短短幾年,我經歷了過去從未經歷過的事,體驗了前所未有的緊張刺激,結得了以前從未有過的誠摯情誼,受過許多人的真心幫助,亦幫助了許多人。
如果我仍按照過往的作風行事,可能可以多活幾年,但未必不會像焦家那樣,表面風光,實則人人憎惡,早已泥足深陷而不自知。
而如今,當我迎著清風明月,坐在桂花樹下喝酒時,已明白活得暢快,不必香車寶馬、腰纏萬貫,只需一句問心無愧。
是以,若此書有重見天日的一天,若有后繼之人為吾昭雪,在上書奏明之時,請代吾向圣上稟明結局
臣,不悔。